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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汤超)

日期:2019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县不动产中心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 汤超(身份证号:5323231985060****)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集用(2016)第053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清波社区居委会黄连塘村三组

四、不动产权面积:土地使用面积120㎡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19年10月19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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