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果脯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江坡镇龙排村委会大渔塘 |
建设单位 |
云南楚雄圣谷食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江坡镇龙排村委会大渔塘,总投资1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3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扩建工程内容:保持原有生产工艺不变、劳动定员不变的基础上,在原厂区范围内,新建果脯腌制车间780㎡、果脯晾晒棚500㎡、果脯保鲜冷库2座(200吨),购置安装渗糖设备、分级机、磨皮机、包装机、打包机等果脯加工设备,以及配套厂区相应硬化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覆盖、规范堆放,并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控制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过程中,燃油锅炉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烟囱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厨房油烟通过除尘设施、净化装置等处理后排放。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项目区须做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通过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除尘废水循环利用,禁止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降低生产设备噪声、控制运输噪声等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临近牟广公路一侧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达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后统一运至江坡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原料、污水处理站淤泥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废包装袋回收利用,禁止向外环境随意排放固体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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