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县戌街*金商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牟农(饲添)罚〔2022〕5号 |
违法事实 |
发现其饲料经营门店内存放有超过保质期的饲料。 |
处罚内容 |
1.责令牟定县戌街*金商店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行为。 2.没收在牟定县戌街*金商店内查出的超过保质期的饲料6袋(240千克)。 3.处罚款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4/25 |
处罚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