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茅阳中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强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事关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落实好体育美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让每一位学生都享有良好的体育美育教育机会,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加快构建以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强健体魄和培养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教学有案”“课时有量”“参与有面”“课间有样” “课外有影” 的“五有”建设活动为载体,建立以提高体育美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与水平。
二、优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学校围绕“一年养兴趣、二年打基础、三年有特长”的工作目标,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并结合本校特点积极开发体育艺术特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实施体育美育课程,严禁挪用体育美育课时,严禁提前结束体育美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美育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 ~ 2项运动技能并学会1 ~ 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及时提出体育美育教师补充计划,体育美育学科教师不得转任其它学科教学。对部分体育美育教师课时量不够,兼任其它学科教学任务的,要计算工作量。加大体育美育师资培训力度,强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练兵,提升教师业务水平。体育美育教师承担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后辅导、社团辅导、艺术实践活动和各类体育艺术竞赛及赛前训练(排练)等工作,工作课时与其它学科同等计算。对常年担任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的主教练或25人以上的艺术社团(合唱团、舞蹈团、艺术社团等)的主要指导教师,被评为“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的,在职务晋升评审和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加强体育美育教育科学研究。建立教研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力;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提高校本教研实效。
(四)积极开展特色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一校一品”工程,打造体育美育工作品牌。建设一个在全县打得响的体育品牌和艺术品牌,鼓励保持传统、增加特色,挖掘传承地域艺术文化;开办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班。
(五)搭建体艺赛事交流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比赛、展演及交流活动,为学生搭建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提升的平台,营造良好的体育艺术活动氛围。进一步完善县、 校活动开展机制,定期举办学生体育节(或运动会)、艺术节。组建合唱团、管弦乐团等特色艺术团队,办好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
三、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体育美育教育评价机制。强化考试测评导向作用。体育科目、艺术测评成绩已经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科学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艺测评成绩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体艺教师工作业绩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体育美育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对体育美育学科教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体育美育教师在校外开设(或以他人名义开设实则由自己操控)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体育美育教研员、教师,不得牵头组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主办(或联办)的教学与活动评比(比赛)工作,并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委。
(三)加大体育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学校充分保障体育美育经费投入,保证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教师聘任、教研活动、教学培训、外出比赛交流等所需经费,将体育美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同时加强体育美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