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牟定县2023年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3-0625001 公文目录:招生计划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主题词:牟定县2023年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文  号:牟教通〔2023〕25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5日

各初级中学、幼儿园、牟定一中:

现将《牟定县2023年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2023年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3年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和生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明确目标,强化招生宣传。各乡镇幼儿园、中心小学要认真摸底调查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将招生任务具体分解到幼儿园、完小,并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各幼儿园、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招生入学宣传工作,提高家长送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辖区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以上的目标。

(二)因地制宜,规范招生行为。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在充分考虑办学规模和班额规定的前提下,扎实做好自主招生。2023年秋季,县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200人,县幼儿园双树分园招收小班幼儿60人,不再招收托儿班。城区民办幼儿园根据下达指标数有序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指标为:迎世艺术幼儿园100人、牟定县第二幼儿园100人、学勤幼儿园75人、溢彩之星幼儿园100人,金马村幼儿园70人,育才幼儿园50人。严禁招生中出现虚假宣传、提前收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乡镇、村级幼儿园招生按照适龄儿童数量和幼儿园(含公民办)布点,以就近就便原则招生,农村公办幼儿园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各幼儿园严格执行班额规定,幼儿园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混龄班不超过35人。

(三)加强监管,规范招生宣传。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须报县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规、虚假、夸张等招生信息。

二、普通高中阶段

(一)严格招生政策。为做好2023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请各初级中学务必按照牟定一中高中部招生任务完成送读任务(见附件)。

(二)加强招生宣传。要加强学生升学引导,引导初中学生合理规划个人生涯发展。学校要对九年级学生开展全面准确的宣传,解读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招生和资助政策,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各初级中学和初三年级教职工及负责高一年级招生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全面、准确第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严禁曲解省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参与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行为。

(三)加强学籍管理。牟定一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审核高一新生学籍,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须通过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 牟定县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分解表



牟定县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分解表.xlsx  9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