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的重大惠民政策,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现将有关做好2021学年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就读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具体对象如下:
(一)属于2021年春季及以前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即目前中班、大班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二)属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即目前小班中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700元/生/年(本次组织的是2021年秋季学期和2022年春季学期的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加强宣传申报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使符合条件受资助的学生和家长知晓,认真摸排,不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联系学生及家长,做好相关的联系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相关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学前幼儿生属于2022年春季入学的享受一学期资助资金350元。
(三)宣传和上报。由各中心小学和公民办幼儿园负责组织申请后汇总上报资助中心。各中心小学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辖区内就读的和牟定户籍在县外就读的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生。县幼及民办幼儿园负责收集汇总本校就读的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生。
(四)收集的银行卡信息用户主(监护人)牟定农信社办理的一折通或社会保障卡,要做到银行卡用户名、卡号、开户行相对。
(五)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六)上报材料:详见附件中的相关通知要求
(七)上报地点: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 人:曾鑫龙
附件:申报2021-2022学年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材料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