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营造全员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思想开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行为教导”和“人生引导”等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导师,师生结对。首先学生自愿报名选择导师,其次,科任教师参考学生个性特长和学业成绩,与班主任共同协商确定学生名单。
二、确定期限,注重时效。导师与学生的结对期限为一年,期满可以延期结对。如若中途因某种原因须变更,由班主任负责协调、调整,并报年级批准。
三、定期实施,及时指导。导师必须每两周不少于一次通过书信、个别交谈、辅导等方法,全方位了解所“导”学生的学习现状与水平、兴趣爱好、特长、家庭背景等情况,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学生成才道路上的良师益友。经常接受学生咨询,指导、帮助学生安排适合自身特点、能力、素质和人生成长目标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制订人生规划,帮助他们合理选择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社团或课外小组。
四、规范管理,科学评价。由导师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家庭背景及社会关系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心理、生理健康的一般状况;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各种活动的有关记录;对学生历次考试成绩逐一登录,分析对照;个别谈话、辅导内容记录;学生成长个案分析;对学生的阶段性评语和综合评价等。
五、全员参与,助推发展。学校每学年结束,对全体教师“六导式”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计入教师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