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康复师生复课管理,杜绝传染病在校园蔓延,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师生因病(特别是疑似传染病)须及时请假就医。
2.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者康复后,凭县疾控中心出具的复课、返岗证明方能返校。
3.班主任负责检查学生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后,将情况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复课证明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返回班级上课。
4.教务处负责查验教职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返岗证明,并及时将情况及相关资料报张斌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