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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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个人)〔2024〕执法大队1-3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牟定县新桥镇万头肉牛无疫养殖园区建设项目在施工作业过程中1名工人从屋顶坠落地面,造成该工人受伤,1月23日,伤者经楚雄州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6.67万元。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给予邓×上一年年收入20%人民币11520元(大写壹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