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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云南盛锦达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塑料消泡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710135R-/2024-0311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12966  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年加工3000吨塑料消泡剂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

建设单位

云南盛锦达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云南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总投资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依托云南盛锦达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已建好的厂房(建筑面积1200m2办公楼、食堂及职工宿舍楼、卫生间等。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设置3条塑料消泡剂生产线,包括密炼机、挤出造粒机、切粒机、打包机、风送机等)、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及配套废气除尘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对投料搅拌、密炼、造粒等废气排放口设置除尘设施,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安装基座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生产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投料粉尘收集后回用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旧活性炭收集后依托原有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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