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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云南蓝花油脂有限公司戌街蓝花油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710135R-/2023-0726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6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云南蓝花油脂有限公司戌街蓝花油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3年7月26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电话: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云南蓝花油脂有限公司戌街蓝花油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戌街乡戌街村委会中心村

建设单位

云南蓝花油脂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租用牟定县戌街乡左家村民委员会在戌街村民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心村已建厂房(1栋,2层)生产加工蓝花籽油,实现年产3650t蓝花籽油,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7万元,占总投资的0.6%。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建设单位设置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无洗浴、炊事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量较小,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及少量装修废气等。

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粉尘防治:①化粪池开挖过程中要对该区域定期进行洒水降尘;②施工物料运输和卸载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③物料运输采用封闭措施;④物料堆存于已建厂房内,避免堆存于厂房外空地上;⑤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⑥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来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⑦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排放较分散,为无组织排放。⑧建设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尽量选用环保系数达标的装修产品,装修完成后加强装修区域的通风,以减少该部分废气对室内人群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②厂房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③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④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将废包装材料和废弃施工材料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桶,定期送至戌街乡乡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综上分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少,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去向明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厂外;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脱臭去杂质水洗废水、瓶子清洗废水及车间清洗废水等。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清洗车间洗瓶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戌街乡乡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戌街乡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及建议后,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清理过筛废气(颗粒物)、炒籽压榨废气(臭气浓度)及精炼脱臭废气(臭气浓度)。

项目在过筛清理过程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环评要求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炒籽压榨、精炼脱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设置为半封闭的厂房,加强通风,采取上述措施后,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规定的排放要求。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对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厂界西、南、北夜间超标,东厂界达标,根据项目周围环境关系,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夜间不生产,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采取设备减振,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④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8:00 时段)进行生产运营,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蓝花籽壳、油饼、油脚、废白土、杂石块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机油。

项目废包装袋、蓝花籽壳、油饼、油脚及废白土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杂石块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位置;项目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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