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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福孚机制工业炭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710135R-/2023-0215001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福孚机制工业炭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牟定产业园区新桥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

建设单位

云南福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云南牟定产业园区新桥大宗固废循环经济片区,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06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新建1条年产4000t机制木炭、1条年产8000t工业炭、1条年产2000t蚊香燃料加工生产线,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破碎车间及原料堆场、办公楼及配套辅助工程、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规范设置原料仓库,禁止原料露天堆存,确保外排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厂界无组织排放;并做好破(粉)碎、烘干、炭化等生产工序除尘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确保外排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禁止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锅炉炉渣、除尘器粉尘回收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堆乱倒。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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