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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索引号:11532323MB1506409J-/2025-0717002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目 录

前言·········································································(2)

第一章 发展基础························································(3)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3)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6)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7)

第一节 指导思想·················································(7)

第二节 基本原则·················································(8)

第三节 总体目标·················································(9)

第三章 主要任务························································(9)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9)

第二节 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18)

第三节 全面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18)

第四节 大力扶持和发展文化产业···························(19)

第五节 强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文化发展···········(20)

第四章 保障措施·······················································(20)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文化发展·······················(20)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参与·······················(21)

第三节 坚持依法行政,形成发展活力·······················(22)

第四节 强化理论武装,促进健康发展·······················(22)

牟定县“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送审稿)

前 言

2021-2025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时期,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先进的、健康的文化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大的阻碍作用。当代中国,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交汇点上,民族复兴既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政治加速融合,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文化兴县”发展战略,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推进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文化事业发展实际,制定《牟定县“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以来,全县文化事业工作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并取得了重要突破和重要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创建文明县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文化支持。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文化惠民工程有效实施,“县有馆、乡有站、村有室”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健全

全县有县级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室)13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村级文化活动室529个,农家书屋114个。七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均在300㎡以上,设置率达到100%;各乡镇文化站均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借阅室、书画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培训教室(农文网培学校)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用房设置完备率100%,设备完备率80%,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100%。全县84个村委会、5个社区均设置100㎡以上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9个村(社区)均设置了多功能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文网培”分校,配置了电脑,功能完备率达100%。全县共建有89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29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部分村民小组和相邻的村(社区)活动场所共用,全县已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

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制度化深入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我县25项65个指标基本达标,其中62个指标被评定为优秀,优秀率达95.4%。

二是“两馆一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州文化、广电局、发展、财政等部门《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建立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通过图书馆网站、公共微信、智慧墙等平台,积极为群众提供电子图书10万余册,各类信息8TB,发布推文27期,开展线上展出12期。利用展厅开展书画展50期,开展群众文艺培训和辅导150场次。

三、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演艺公司每年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文艺演出任务,并结合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创作编导新剧目,尤其配合完成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编排创作节目、短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专项宣传,收到了较好的宣传传播效果。共创作生产各类优秀剧(节)目15个,演出400余场次。每年均举办了左脚舞文化节、迎新春文艺晚会,参加了“楚雄州新剧(节)目展演”“火把节”文艺巡演、“楚雄好声音彝山百灵鸟”“彩云之南等你来—红火楚雄夜间群众文艺演出”和民歌大赛等,参加比赛项目均获得较好成绩;代表省文化旅游厅到普洱市、迪庆州、文山州、红河州等地进行“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文艺演出;代表楚雄州参加云南省歌舞乐展演、云南省第三届、第四届“彩云奖”比赛,均获得较好成绩。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到了底数清,资料完备,目标明确,保护、传承、发展健康有序。目前,全县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77项,其中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1项,省级2项,州级14项,县级60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6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9人,州级26人,县级110人。充分发挥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和传承人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彝族左脚舞大赛、彝族酒歌大赛、左脚狂欢等系列活动,推荐非遗传承人参加青海省海西州民歌、服饰大赛,获得较好成绩;举办非遗传承培训班,有力地推动了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播和发展。对非遗展厅进行了提升改造,对我县境内国家级、省级、州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图文及彝族服饰、刺绣、蔑编、草编、面塑、生产生活用品等非遗展品进行收藏展示。

五、文物保护有序开展

加大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巡查力度,列出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了连续五年文物安全领域无事故。完成46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工作。争取省州文物保护维修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了县级文保北辰阁、省级文保文庙修缮工程。争取成立县博物馆,正组织开展相关报备工作。认真落实文物消防安全“一项一策”和巡查制度,加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欠发达制约了文化发展。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尽管“十三五”以来全县文化投入得到较大提升,但欠账仍然较大,文化投入占公共财政的比例仍然偏低,基础仍然薄弱,与发达地区相比,文化发展的经济支撑仍显不足。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提升完善。文化建设的统筹联动不足,体制机制创新不够。文化设施建设分布不够科学合理,一些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的公共文化设施仍然空缺。设施管理使用、活动开展也缺乏统筹,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品牌还不多,公共文化服务便利性不够,贴近百姓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足,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创新开放意识不够制约了文化特色彰显。对自身文化资源特色优势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认同需要进一步增强,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传播交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文化自觉自信需要进一步提升,区域文化特色需要着力彰显。同时资源整合性平台较少,文化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文化与经济、科技等融合不够,导致文化引导力和融合力动力不足。

四、保障力度不足制约了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文化事业人才短板问题凸显,具有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的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数量少,人才质量总体不高,吸引文化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的条件和环境有待改善,相应的财税、政策等保障措施亟需配套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牟定“滇中、枢纽、民族、生态、美丽”的县情特点,发挥牟定“民族”的优秀文化优势、“生态”的绿色发展优势和“美丽”的宜居康养优势,群策群力建设“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擦亮“中国彝族左脚舞的故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品牌,打造化佛山盛地、左脚舞故乡、四弦琴产地、全域游乡村“四张文化名片”,提高牟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努力促进牟定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挖掘和传承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着力建设和阐述“中国梦—美丽牟定”篇章。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着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对农村文化投入,统筹城乡、区域共同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探索文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通过改革促发展,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和文化自信。

——坚持依法治文,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为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开创全县协调创新、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新局面。

——坚持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发挥牟定左脚舞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突出重点、扬长避短,打造特色鲜明的左脚舞民族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提升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统一部署,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共享性的原则,以创新发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为重要抓手,使文化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以左脚舞文化活动带动彝族刺绣产业、彝族服饰产业、四弦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和休闲康养产业,把文化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25年,实现编纂一批文化系列丛书、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策划一批品牌赛事展演、培育一批文旅市场主体、培养一批文化骨干队伍,使我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更加完善,文化遗产及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现代文化市场建设管理体系、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体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争取到2035年,我县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成民族文化强县,成为省内外闻名的“文化名县”。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按照全面迈向现代化强国的总体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工作导向,以城乡融和发展为重点,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牟定民族文化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及文化惠民的原则,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迈入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的文化支撑。最终达到全面提高全县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一、统筹推进城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让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文化工作的落脚点。“十四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整合资源建设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并形成全覆盖,全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将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县、乡、村、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项目支持,充分整合各类闲置的城乡公共设施,健全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完善县、乡、村、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提升城乡服务设施等级和服务水平。紧扣乡村振兴中的文化振兴工程,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数字化网络平台,提升“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建设水平,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好、管好、用好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自然村组文化活动室,实现县、乡、村、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文化建设。围绕擦亮“中国彝族左脚舞的故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品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展示、研究工作,开展好文物普查及文物保护利用。做好以彝族左脚舞、腊湾“玛咕”舞、安乐乌卡舞、彝族梅葛等为代表的传统音乐舞蹈,以彝族刺绣、铜铁金属锻造等为代表的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好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的优势。精心组织、办好左脚舞文化节,积极组织优秀文艺作品参加省、州新剧(节)目调演、歌舞乐展演、群众文化“彩云奖”和全国“群星奖”、央视青歌赛等文艺赛事。加强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开发;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结合,将文化建设项目向民族聚集乡镇(村)倾斜。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区域性整体保护,到2025年,建成5个州级以上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1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3.推动现代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整合全县各块资源共建共享现代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贫困地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群众文体活动广场、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残障人士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非遗扶贫项目,促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向现代化迈进。

4.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影、看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制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牟定特色的地方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

5.提升县、乡、村、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两馆一站一室”建设,集中打造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和民族文化传承展示基地为一体的文化综合体和文化超市,各乡镇均建成达标的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体育健身等多功能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坚持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完善村(社区)文化阵地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重建轻管”的现象。

6.推进村级、自然村组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统筹建设一批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全民健身、卫生计生、便民服务、农技推广和群众集会议事、休闲娱乐健身、读书看报获取信息、操办红白喜事、避险避难、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自然村组文化活动室。村级建设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有电视机、图书、计算机、桌椅、音响、乐器等。

7.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大力培育文化创意、演出、影视、广播、动漫等产业门类,将茅州古镇和彝和园建成公益性文化示范园。统筹规划建设牟定“彝族刺绣一条街”“匠人文化一条街”“腐乳文化一条街”“左脚舞影视基地”。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提供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充分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每年举办民族特色节庆文化活动,积极举办彝族左脚舞文化节、“腐乳文化”“正月十五”“六月六”、“秋会”等民族节庆,打造节庆文化品牌。

8.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鼓励电影院、书店、文化中心等开展公益性讲座、展览展示、艺术鉴赏等活动,拓展服务功能。

9.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打造“一村一精品,一镇一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强农村业余文艺演出团队、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扶持10支以上州级、50支以上县级代表性文艺演出团队。对村(社区)业余文艺演出团队,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管理,“两馆一站”要发挥帮扶和管理的职能,认真组织业余文艺演出团队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对所有演出节目有参与、有审核。健全业余文艺演出团队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10.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构建以县、乡两级为基础,广大文艺爱好者、非遗传承人、文艺人才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内容多样、形式丰富、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拓宽服务范围和服务效能,定期、不定期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交流培训。

(二)强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然村组文化活动室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并对外公示,结合群众需求开展错时服务,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文化馆、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面向群众定期免费开放。深入挖掘村史、乡情,鼓励各乡镇、村(社区)创办乡村展览馆(室)、农耕传习所。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

2.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探索民族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资源的转化,充实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内容,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体制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提升送戏、送书下乡的绩效。加强左脚舞民族文化、花灯、地方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

3.繁荣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高度重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文化权益。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和科技普及等服务。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农闲、节庆和集市,组织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文艺汇演。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县文化馆馆办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10支,乡镇文化站不少于5支,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所属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2支,并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一系列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都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健全完善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加强“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建设,推动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不断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及生产务工技能。

2.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鼓励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乡镇基层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互助文化,营造城乡和谐环境。

3.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以《牟定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为依据,制定牟定县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动牟定县文化馆、牟定县博物馆、牟定县左脚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加快落实县文化馆新建和县图书馆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每年改造提升乡镇文化站不少于1个、村文化活动室3个。通过整合各类公共资源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行业创建平台机制,形成全县各系统联动、全社会参与、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氛围。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文化资源联动共享,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

三、加强文物维修和保护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做好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储备和勘查、研究和申报工作,加强历史遗存、传统村落、农耕文化的普查工作,强化文物维修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推动实施牟定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牟定文庙古建筑群主体修缮及消防安全、油饰彩绘工程,争取资金实施战国铜编钟保护修复、戌街关圣宫保护性维修、中屯字库修缮等项目,持续加大县域内文物保护力度,建成牟定县博物馆,向社会展示牟定丰富历史文物。

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传承工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和申报,使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都有所增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工程: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多形式开展非遗宣传,不断弘扬和展示非遗成果,使非遗保护深入人心;二是创作一批优秀民族民间剧目,展示非遗传承人技艺特长,加大非遗对外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为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示平台;四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

第二节 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主题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创作和生产机制,推动文学艺术创作全面繁荣。坚持“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充分发挥各文艺团体的优势,激发文艺创作能力,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围绕左脚舞文化的“根”和“魂”,重点推出一批文化含量高、民族风情浓、社会影响大、时代特色强、代表牟定形象的文化品牌,着力打造“左脚舞之乡”系列文艺精品。继续深化改革、盘活本土演艺资源,加大对与左脚舞相关的优秀剧目的创作生产。按照“年年有新戏,三年上档次,五年出精品”的艺术生产目标,力争有1—2台剧(节)目在省州级或国家级赛事中获奖、有1项达到省级舞台艺术精品。积极参加省州新剧(节)目展演、歌舞乐展演、火把节等重大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活动。实施文艺创作“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扶持和人员培训。切实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三节 全面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以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管理服务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法、监管有力的阳光健康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进一步转变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开展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扩大文化市场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优化文化消费发展环境,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继续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演出等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形成试点先行、辐射全州的发展态势。鼓励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继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和帮助文化经营场所实施现代经营管理,提高文化消费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健康、阳光、向善的社会形象。强化对农村、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文化市场各时期、各阶段、各类型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场所等行业探索多种业态和经营方式,改善行业环境,优化行业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并发展成为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服务行业。

第四节 大力扶持和发展文化产业

紧紧围绕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的发展目标,大力扶持和发展文化产业。依托“左脚舞”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文化与旅游产业项目转型升级。以“文旅互动”为抓手,重点推进化佛山历史文化旅游、彝和园、茅州古镇文化旅游等项目建设。强化历史和民族文化资源与旅游、体育、科技的高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整合。充分利用彝族服饰的独特魅力,深入打造“中国牟定彝族左脚舞文化节”节庆品牌。培育和发展2至5家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企业。加快发展休闲娱乐业、民族演艺业、影视服务业、民族民间工艺品业、节庆文化创意产业、印刷包装业、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等文化产业业态。扶持和发展彝族刺绣产业、彝族服饰产业、四弦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和休闲康养产业,把文化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重视历史文化名镇(村)、民族文化传统村落建设,打造一批“一村一精品、一镇一特色”接地气的乡村旅游文化产业。进一步规范和繁荣发展文化市场等传统文化产业。促进我县对外文化贸易有较快发展。

第五节 强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文化发展

完善文化人才内培外引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推进文化名家培育工程、民族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基层文化人才建设工程、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建设工程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文化艺术创作编导、文化遗产保护考古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乡土文化传承等紧缺和实用的文化人才;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文化辅导员和文化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培养2-5名在全省有影响的高层次文化人才,1-3名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文化发展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县”的根本保证,全面实施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事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参与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努力争取各级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发展、文艺精品创作、农村文化惠民、文物抢救性维修、民间演艺团体扶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等文化发展项目,并随财力情况逐步递增。协调整合乡村振兴、科技培训等资金,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各乡镇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投入,把重大公共文化民生工程、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重要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设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严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文件要求,把文化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

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纳入各项公共文化发展规划,吸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公共文化建设领域,建立新型的公共文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公共文化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建设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第三节 坚持依法行政,形成发展活力

要确保中央、省州已经出台的财政、税收、工商、土地、金融、专利、改革、人才等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发展改革部门和住建部门要在文化项目立项、建设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财政部门要保障各项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土地部门要依据项目建设范围线,安排好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用地,对重要文化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好相关人员分流和社会保障政策;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统计部门要健全公共文化、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第四节 强化理论武装,促进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全县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职工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新形势、新常态下,确保我县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牟定县“十四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表.doc  2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