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措施
落实情况
(一)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异地就业生活补贴。2023年,共兑付一次性生活补贴425人35.31万元。
(二)省外务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费补助。2023年已发放一次性交通费补助1420人,资金142万元。
(三)加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帮扶。2023年,已发放463人次“雨露计划”补助金121.8万元;发放41人到上海就读学生交通费补助4.1万元。
(四)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直至2023年10月,我县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193人,发放岗位补贴954.4万元。
(五)发挥帮扶车间促进就业作用。2023年,目前我县9家扶贫车间带动吸纳农村劳动力535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67人。
(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行动。2023年以来,我县东西部协作销售农产品4882万元,通过832平台采购农特产品160万元。
(七)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持力度。2023年以来,小额信贷新增获贷农户542户,资金落实2642.8万元,扶持542农户发展生产和产业。
(八)发挥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脱贫人口低保对象2834人低保资金920.15万元、“三类”监测低保对象1687人低保资金485.49万元;发放脱贫人口特困人员243人资金265.81万元、“三类”监测特困人员51人资金53.65万元。今年1-11月全县累计审批临时救助救助脱贫人口困难对象74人次资金23.99万元。
(九)落实好医保缴费补助。2023年为4197户13855人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落实医保缴费补助151.56万元。
(十)管好用好精准防贫基金,2021年以来,防贫基金共救助群众99户367人,兑付资金205.96万元,其中2023年救助12户50人,资金32.06万元。全面筑牢了防返贫致贫“防火墙”。
(十一)加强对患大病脱贫人口的关心帮扶。2022年对患有36种大病其中一种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198人,兑付资金19.8万元。
(十二)确保医保待遇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标准。2023年以来,监测对象和已脱贫人口发生住院4581人次,发生住院总费用2862.68万元,报销减免2413.4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9%。
(十三)抓实转移就业培训。2023年以来,投入资金15余万元,组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开展民族刺绣、家政服务员、动物疫病防治员、电工等劳动力技能培训1260人次。
(十四)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83人2.9万元。
(十五)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奖励。2023年发放普通高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学生学费奖励2人1万元。
(十六)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学金。2023年发放应届毕业生考入普通高校的“三类”监测对象学生奖学金12人4.8万元;
(十七)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3年为132名普通高校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3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