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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措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892H-/2023-1109001 公文目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牟巩固振兴组办发〔2023〕5号 成文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牟定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7号)、《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楚巩固振兴组办发[2023]2号)《牟定县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措施》(牟巩固振兴组发[202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促增收重点措施。

一、目标任务

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目标要求,聚焦“提升传统产业增收一批、发展新兴产业增收一批、乡村旅游复苏增收一批、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增收一批、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增收一批、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增收一批、金融新增帮扶增收一批、消费帮扶增量提质增收一批”等工作重点,拓宽增收渠道、做实增收措施,切实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二、重点工作

(一) 通过提升传统产业增收一批。依托传统农业产业资源,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沪滇协作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入力度,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增量、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龙头企业培强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干部、驻村队员、科技特派员等力量,大力发展家庭经济,围绕创建生猪调出大县、“12321”高质量发展肉牛产业发展思路,推广“信贷+保险+肉牛”等助农增收模式,结合生猪、牛羊、烤烟、核桃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擅长的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材、食用菌、油料作物种植等传统产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全面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有效增加山区、半山区群众收入,帮助、引导合理选择生产经营增收项目,按照“一户一方案”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帮扶措施切实可行、扎实有效,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2022 年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经营性收入2812.26元,2023年增长15%以上。

(二)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增收一批。全面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快推进牟定县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牟定县农产品供应链等项目建设,力争年内3个商贸物流重点项目落地,抓好网络直播带货、网红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新昆楚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牟定土特产旅游商品营销活动。利用“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发展消费经济、假日经济,不断拓宽消费渠道。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积极学习、参与电子商务、网货包装以及直播带货、建设户用光伏电站等新产业、新业态,一方面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一方面增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适应、应用能力,为加快发展、跟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夯实基础。

(三)通过乡村旅游复苏增收一批。根据我县乡村旅游资源特点,千方百计抓住疫情防控措施优化、旅游复苏的机遇,围绕打造“昆大丽香”滇西旅游环线上新的旅游目的地,实现错位发展的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庭院经济等项目的实施,结合重点打造城市依托型、景区依托型、特色资源型、交通服务型、农业观光型、山村度假型、采摘体验型等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的提速发展。通过推进化佛山庆丰湖旅游康养度假区项目建设,完成县城至庆丰湖慢行道项目建设等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同时,持续提升茅州古镇、彝和园特色文旅小镇品质,完成石丫口、上茶村2个特色民宿乡村示范村建设并投入运营,庆丰湖养心谷、戌街彩色沙林、江坡大村红色文化产业示范村等文旅项目启动,通过脱贫劳动力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从事餐饮、民宿、垂钓、采摘、游乐、体验等旅游相关经营活动,增加旅游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和鼓励旅游企业和经营主体租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闲置房屋、流转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土地等方式发展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乡村旅游经营实体,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升技能、增加收入。

(四)通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增收一批。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利益联结“双绑”机制。结合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管理等工作,结合贯彻落实《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楚乡振发[2022] 10号),切实把好项目库入库关口,对已实施但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或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要进行整改,没有联农带农机制和联农带农预期成效不明显的经营性项目,不得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不在项目库内的项目不得审批实施、不得安排使用衔接资金。通过联农带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长。2022 年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财产性收入148元,2023年要有明显增长。

(五)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带动增收一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开发、合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结合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和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房屋、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公有林地等资产,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租赁使用等方式,实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升效益;要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的维护,千方百计以优质高效的维护抵消光伏组件自然衰减的影响,挖潜稳收。培育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户,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10个、农业专业大户100户,培训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00人。培强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力争年内30%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20万元以上。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收,确保全县46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在2023年有明显增加。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所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形成的收益重点用于产业基础设施、乡村公益岗位、项目经营维护、村级公益事业等,在充分尊重成员意见的基础上优先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公益岗位选聘、公益事业用工等要优先考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六)通过培育致富带头人带动增收一批。组织召开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和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增收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刺绣产业经营示范户20户、刺绣能手200人,增强对脱贫户进行帮带的能力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的“领头雁”效应。同时,进一步完善致富带头人选拔、培训、培育、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深化“1+2+8"精品培训体系示范创建,进一步擦亮“神农英才”农业人才品牌,引导大学生到村、能人回村、农民工返村,把引进人才作为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和“万企帮万村”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拓宽人才引入渠道,搭建于事创业平台、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力争每个出列村培育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鼓励支持他们带头增收致富,进而带领、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致富。

(七)通过金融新增帮扶增收一批。围绕过渡期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全县在库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的目标,加大小额信贷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力度,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借助防返贫监测宣传单、微信群、“四万三进”活动,加强对脱贫户及监测户金融帮扶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将《牟定县小额信贷政策告知书》发放至全县417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手中,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金融帮扶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结合入户帮扶活动,深入未享受金融帮扶小额信贷政策的2813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中,详细了解家庭生产生活状况,摸排其是否有发展产业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贷款需求,向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群众讲解政策,及时掌握新的信贷需求,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贷款发展产业,不断提高金融帮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应贷尽贷。三是优化小额信贷服务流程。本着管控风险、发展为民、便捷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简化小额信贷投放审批流程,妥善化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小贷款”发挥“大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八)通过消费帮扶增量提质增收一批。持续推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发力,进一步打通农产品产销渠道。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沪滇协作等优势,加强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包装、推介,把产品变商品、资源变资金,运用好农村电子商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牟品入沪以及政府采购平台等渠道,扩大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提升附加值,进一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提高脱贫人口增收创收能力,把农业产业升级的增加值更多留在农村、惠及农民。采取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帮扶单位订点采购等方式,统筹安排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农产品生产、销售。各乡镇和定点帮扶单位加强对接协调,在生产周期之前与脱贫户提前确定采购农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规模,并与脱贫户签订:采购协议,确保脱贫户农产品以不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变现。各级财政预算单位9月底前完成年度食堂食材采购脱贫地区、脱贫户农产品的份额,鼓励通过协议方式,直接采购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确保通过消费帮扶让脱贫群众直接增收。7乡镇和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每年至少留出一个节日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紧盯目标。把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提出的“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目标上来,把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性措施,以产业发展作为牟定经济发展“重中之重”的任务,多渠道、全方位发展增收产业。

(二)统筹力量,抓住关键。紧紧围绕八项重点工作,抓住衔接资金安排和项目库建设这两个关键节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落实产业发展资金比例(中央衔接资金60%以上,省级衔接资金52%以上)要求,对没有联农带农措施和机制的项目,坚决予以整改或剔除,把促增收、联农带农的产业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三)坚持“志”“智”双扶。完善激励机制,在应帮尽帮的基础上,鼓励脱贫人口积极自主发展增收产业,对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自主增收的产业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优先满足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发展资金,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创业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目标导向,强化督导。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调度,组织力量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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