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清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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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新政罚决字〔2024〕第09号 |
违法事实 |
滥伐林木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2025年12月30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倍的树木,即1089株×3倍=3267株。 2.处滥伐林木价格4倍的罚款,即4011×4倍=16044元(大写:壹万陆仟零肆拾肆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5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