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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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0902003 公文目录: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主题词:物资储备 文  号:牟应急函〔2022〕5号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应急局楚雄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边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的通知》(楚应急函〔2022〕9号)要求,为提高楚雄州重点县市和边远乡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按照“省级物资布局到县、州县级物资布点到乡镇”的救灾物资部署原则,现将我县加强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的认识

牟定县自然灾害种类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各类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趋势,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遵循因地制宜、就近就便、分级储备、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保障有力的原则,在易灾、多灾、边远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将县级储备的救灾物资向边远乡镇延伸,以提高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和发放时效。

二、切实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储备

根据州应急局、州发改委根据《楚雄州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预测及对策建议的通知》,结合全县自然灾害特点和县本级现有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将县本级储备的救灾物资棉帐篷85顶、折叠床85张、彩条布115件下达到7乡镇进行储备(详见附表),各乡镇要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确保发挥作用。

三、加强对调配救灾物资的监管

各乡镇要加强对调配储备的救灾物资的监督管理,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统一调拨、无偿使用,动态管理程序规范原则,做到救灾物资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活动。不得出售、出租、抛弃和故意损坏救灾物资。对下调使用的救灾帐篷、折叠床等,使用后要回收入库,并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利用,防止流向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对违反规定、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要在9月10日前,统筹完成乡镇的救灾物资布点调配工作,迅速将县级储备物资统筹布局到位,确保就近储备、保障有力。物资调运具体由县发改局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按职能对接落实。(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禄 13987840590)

附件:牟定县应急局救灾储备物资分配表。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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