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7号
(总第666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安益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1月4日至3月24日,对牟定县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安益小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该项目于2019年3月25日陆续开工,2020年10月25日全面完工,12月26日经项目法人组织初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到位资金445万元,支付资金394.50万元(工程款369.94万元,支付待摊费用24.56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427.91万元(工程投资393.35万元,待摊投资34.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资金结余、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4.06万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32.01万元。
(三)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四)将不属于本项目应负担的支出0.87万元列入建设成本。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14.06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项目资金结余32.01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将结余资金上缴牟定县财政局国库;对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牟定县水务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87万元列入建设成本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水务局应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应付款项,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水务局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于2021年6月11日收回多支付工程款,并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在2021年6月3号凭证中将不属于本项目应负担的支出归还原资金渠道,于2021年6月23日将结余资金上缴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牟定县水务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