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1-0819001 公文目录:政府采购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主题词:牟定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牟定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三批)(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牟发改投资【2019】42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县城建成区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9237.3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龙池公园片区,龙池水晶宫停车场停车场内土石方、硬化、铺装、绿化、给排水、照明、监控、消防工程。投资估算约380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

财务要求:20182020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不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含3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注: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含3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注: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③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无效),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及较强的施工能力

4.2信誉要求:

4.2.1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被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内,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三日内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网址及字迹清晰);

4.2.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前三日内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网址及字迹清晰)。

4.2.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各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做废标处理.

4.2.5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2.7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请于2021年819日08时00分至2021年825日17:30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形式。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在投标文件中扫描上传交纳凭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5.2.1银行转账:缴纳具体操作步骤(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如下:使用注册 CA 证书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保证金账户转账或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定县支行

保证金账户名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241096010400113840000000066

联系电话:0878—5225351

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所投标项目报名后,进入对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若未绑定,将无法打印回执单,系统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件。

5.2.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5.2.3 保证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标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缴纳保证保险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 http://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保险单(正本)。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原件和保险单(正本)原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 开标时间:20219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2开标地点:采用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开标两种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3.2.1 远程解密开标:

6.3.2.1.1 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 CA 锁进行加密!)。

6.3.2.1.2 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2.1.3 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2.1.4 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若投标人未签名视为无异议。

6.3.2.1.5 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3.2.1.6 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2.1.7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2.2 现场解密开标: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号方舟大厦16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姚倩

联 系 人:

王芬琪

电 话:

13669778961

电 话:

1591254595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6037801

2021 年 8月19 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