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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1年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1-0722002 公文目录:政府采购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22日 主题词:牟定县2021年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牟定县2021年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牟发改投资〔2020〕10号文件《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州牟定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解决(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18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该项目位于牟定县城内(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万寿路北段,新建BXH=2.5X1.5m排水箱涵,长555米,总投资8114122.29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财务要求:需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不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含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含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③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无效),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及较强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配备人员必须与中标后派驻现场的必须一致,并提供不更换人员承诺书;

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被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内,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有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各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做废标处理。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及投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省内企业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留有社保验证方式,以便核查真实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5.2.1网上报名: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2日0800分至2021年7月28日17:30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15日17:30分前提交。

5.2.2.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0000.00 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5.2.2.2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

银行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将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收据原件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号: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241096010400113840000000064

联系电话:0878—5225351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基本开户许可证及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保证金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2.3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2.4按楚农工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列为评标标准或作为中标承诺,请各投标人提交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开标两种方式,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6.3.1远程解密开标:

6.3.1.1首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1.2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不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开标】下方【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1.3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1.4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1.5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1.6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3.1.7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6.3.1现场解密开标:

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茅阳东路

地 址:

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357栋

邮 编:

675500

邮 编:

675000

联 系 人:

李毅才

联 系 人:

王鸿彬

电 话:

13638726077

电 话:

13099833266

传 真:

0878-5211523

传 真:

0878-60103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6037801

日期: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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