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关于李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牟干字〔2021〕8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6月20日会议讨论决定:
李 锐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果玉花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小月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文学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嘉伟 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按原挂职期三年,原职级不变),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期三年,原职级不变)职务。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