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牟定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灭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和《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等文件精神,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等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编制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重点区域防范措施、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等6部分。
(一)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9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3起,其中:灾情2起(成功避让1起),险情1起。我县灾险情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牟定县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综合地质灾害的规律、特征和现状,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
1.牟定县处于滇中坳陷区,沉积了巨厚的中生代红色地层。
2.极端异常天气时有发生。牟定县处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秋多雨,加之暴雨等极端异常天气时有发生,地段性高强度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地震活动的影响。
4.工程建设增多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更加强烈。
总体来说,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雨、地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0年天气趋势预测
据州、县气象部门天气趋势预测,预计4月—6月全县大部地区年降雨量正常至偏少,气温正常至偏高;预计大部分乡镇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相继开始,属正常稍偏晚,春末夏初干旱较常年偏重;预计6月—8月全县大部地区降雨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无明显8月低温冷害天气。预计9月—11月全县大部地区降雨为正常,气温偏高。预计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重点加强防范入汛后单点性强降水和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今年1月至4月中旬,全县平均降水比历年同期偏多。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1月初全县出现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天气过程,由此造成了我县今年以来降雨比历年同期偏多。进入3月以来,我县降水过程少、降雨量级小,气温升温迅速,大风天气频繁,蒸发量大。3月初至4月中旬,全县降水历年同期偏少,我县干旱凸显并呈加重趋势。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沟边、沟口处的集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沿线、河流两岸边坡、各种矿山、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重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三、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我县年初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查成果,更新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今年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1个(按照类型分:滑坡64个,崩塌3个,泥石流2个,地裂缝2个;按照规模分:大型3个、中型9个、小型59个),全县7乡镇均有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940户3900人,涉及财产安全11865万元,已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142人。
(一)威胁村庄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1.共和镇中屯村委会半山村;
2.江坡镇乐利冲村委会柿花园村、乐利美村。
(二)威胁矿山企业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
1.牟定铜矿郝家河矿区;
2.牟定长熙矿业有限公司新田铁矿;
3.牟定德胜矿业有限公司安益铂钯矿;
4.牟定源峰建材有限公司寨子山采石场。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昆楚大高速公路、楚姚高速公路、永广铁路、滇中引水实验性工程建设沿线,工业上山和城镇上山区域,以及各类新建和在建地方公路、水库、矿山及尾矿坝等工程建设区域。以上区域人为工程活动较频繁,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四、重点区域防范措施
(一)人口聚集区。
(二)重点采矿区域。
(三)重要交通干线及风景名胜区。
(四)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体等。
五、2020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防范分为主汛期和非主汛期。
主汛期:5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
非主汛期: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
六、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
(二)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三)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四)切实加强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做好搬迁避让项目工作。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
(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八)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九)加大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