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
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听证会1号公告中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有关要求,推荐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听证监察人,经牟定县住建局资格审查并经县发改局同意。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听证监察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0年8月25日(星期 二)15:00-18:00(会议报到和有关事宜安排以会议通知为准)
(二)会议地点: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对《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听证人:何光明(县发改局局长)、艾元福(县住建局局长)、陈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四、听证会主持人:何光明
五、听证方案提出人:孙靖华(县发改局副局长)
六、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12名。其中:周廷聪(消费者协会)、董廷波(县自来水公司董事长)、秦文军(县医院副院长)、刘家琨(牟定县教研师训中心教师)、李波(牟定恒创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杨连斌(星源灯具经营部经理)、王成江(金江广告经营部经理)、李忠远(云香小吃店主)、张亮海(退休职工)、陈继祥(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锦石坪居民)、陈平道(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锦石坪居民)、杨光烈(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发科屯居民)。
(二)经营者2名:毕勇(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钱伟(楚雄启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牟定县负责人)
(三)人大代表1名:赵琼芬;政协委员1名:普正兴;
(四)政府部门3名:符 东(县财政局)、张世德(县住建局)、董绍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专家学者2名:刘昌秋(律师)、杨双宝(环境工程师)。
七、听证监察人:陈刚 唐丽萍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加人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做好相关准备,保证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将邀请牟定县电视台参加新闻报到。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