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牟定县拘留所建设项目经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牟发改投资[2017]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 牟定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牟定县拘留所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YNZDZB2017-44
2.3 建设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回子坟。
2.4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牟定县拘留所一幢,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57㎡。
2.5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项目投资:约543.90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报表需加盖审计单位公章或审计专用章或审计骑缝章);
(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明示项目经理的姓名,未明示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视为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提供1人并提供有效证书)
(7)投标人需提交银行出具的公告期内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资料及原件。
(8)省外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所开具的在公告期至递交文件截止日期内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10)由公司注册所在地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举报的证明材料(原件)。
(11)企业征信报告(原件)。注:(各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格式自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政务中心二楼)报名。
报名时请单位法人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指: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1)企业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8)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9)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10)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原件;(11)由公司注册所在地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举报的证明材料(原件);(12)省外企业应提供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4)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原件);(15)企业征信报告(原件);上述材料除(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1份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其它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装订成册,不得用活页夹装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委托代理人同时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C}8.{C}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RMB¥1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三种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C}(1){C}银行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凭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
{C}(2){C}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负责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C}(3){C}保证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代理公司负责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8.1 若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则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牟定支行
名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5300 1707 8360 5100 45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