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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7-0410009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10日 主题词:民族团结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17年04月10日

前言

牟定县位于云南省中北部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中部,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和绚丽多姿,素有“彝族左脚舞之乡”、“匠人之乡”和“腐乳之乡”等美誉。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等2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全县有2个少数民族聚居乡镇、61个少数民族聚居和散居村委会,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自然村有238个,占全县778个自然村总数的31%。

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提出并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并把其列为五个战略定位之一。2012年以来,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牟定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和民族工作实际,提出了把县城彝和园建设成为左脚舞文化核心体验示范区,把化佛山周边地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把“元双公路”沿线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即:“一核一区一带”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思路。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牟定县委、县政府抓住“示范区”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紧紧围绕“一核一区一带”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力度,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通过近三年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示范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民族地区呈现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民族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民族团结稳定基石不断夯实、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及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牟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结合已通过省州专项组评审并报省民宗委备案的《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18年)》内容及第二轮“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型”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紧紧围绕“一核一区一带”建设思路,按照“站位高、规划优、整合实、便操作、能实现”和“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四年大变样、五年全实现”的工作要求,确定了集中打造“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五大示范发展工程。

建设规划涉及全县7个乡镇,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八个结合”进行规划,建设项目主要有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项目、民族宗教和谐稳定项目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19123万元,其中:民族专项资金3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9%;整合部门项目资金115723万元,占总投资的97.1%。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和依据

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时限

第二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基本概况

第二节 地理环境条件

第三节 区位交通优势

第四节 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节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第六节 主要问题和困难

第七节 重大发展机遇

第三章 建设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建设思路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五节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民族经济发展的牟定

第二节 民族文化繁荣的牟定

第三节 民生保障改善的牟定

第四节 民族团结和谐的牟定

第五节 生态环境良好的牟定

第五章 重点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节 民族文化繁荣项目

第四节 民族团结和谐项目

第五节 精准脱贫攻坚工程

第六节 概算依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第六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经济效益

第三节 生态效益

第一节 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第二节 不良环境影响分析

第三节 环境不良影响减缓措施

第八章 措施保障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党建引领

第三节 多规结合

第四节 项目管理

第五节 完善机制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和依据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方针的指引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支持下,牟定县历届县委、县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拼搏进取、奋发有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力保持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与省、州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依然十分薄弱,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201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系统地提出了示范区建设的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努力使云南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切嘱托,也是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省民宗委将牟定县列为新一轮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之一,加以重点扶持,给牟定县带来了又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只要全县上下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以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牢牢把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新一轮脱贫攻坚战和省委、省政府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五网”建设五年大会战、州委州政府“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地”规划等重大战略和发展机遇,坚持示范带动、连片开发,提升产业、突出特色,重点倾斜、兼顾均衡,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政策支持、项目推动的原则,全面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必将有力地促进牟定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使其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典型示范、展示全省民族工作成功实践的重要窗口,为探索中国特色云南特点民族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省民宗委的规划思路、目标和重点,在省、州民宗委的指导、帮助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牟定“山区、民族、贫困”的基本县情,围绕全省“十大示范”创建目标,突出重点全力打造牟定“五大示范”(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工程和“六个率先”(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关系和谐)走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目标,积极组织和科学编《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三)《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

(四)《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

(五)《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六)《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

(七)《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九)《云南省民宗委“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十)《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

(十一)《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

(十二)《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十四)《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五)《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

(十六)《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

(十七)《牟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八)《牟定县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十九)相关规划和统计资料。

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时限

本规划范围,重点是“一核一区一带”,即:县城彝和园左脚舞文化核心体验示范区,化佛山周边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元双公路”沿线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带,同时兼顾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自然村;规划建设时限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二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基本概况

牟定县地处北纬25°09'-25°40',东经101°19 '-101°51 '之间,位于云南省的中北部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中部,属滇中腹地干旱区。境内群山连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境南北最大纵距57.6千米,东西最大横距53.6千米,县城所在地共和镇平均海拔1758米。全县国土总面积为1464平方千米,其中:平坝区面积占9%,山区和半山区面积占91%。早在元朝就设县为定远县,民国三年(1914年)更名为牟定县,属楚雄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牟定县,属楚雄专区。1958年10月15日至1959年11月4日并入楚雄县,为牟定区。1959年11月5日复设牟定县至今,属楚雄彝族自治州。目前,全县辖7镇3乡,89个村(居)委会,778个自然村和1208个村(居)民小组。

2015年末,全县下设4镇3乡、89个村(社区)、778个自然村、1208个村居民小组,耕地面积20.73万亩,常住人口21.18万人,户籍人口20.17万人,人口密度137.7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14.38万人,占67.9%,农转城人口34935人。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等25个民族,其中彝族、苗族为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6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1%。7个乡镇中有少数民族聚居乡镇2个;有少数民族聚居、散居村委会61个,占全县89个村(社区)总数的68%;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自然村232个,占全县778个自然村总数的29.8%。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自然村200个,人口占90%以上的自然村55个,人口占100%以上的自然村70个。全县有汉传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有开放登记宗教活动场所9个和纳入登记管理的民间信仰点5个,信教群众1.6万人,占总人口的7.8%。

第二节 地理环境条件

牟定县地处滇中红土高原中部,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91%。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高、东南低;西北山高坡缓,东北谷深坡陡,群山连绵,平坝点缀其中。境内最高海拔2897米(西部的三尖山),最低海拔1140米(东北部勐岗河底及海资哨村的大箐口),县城所在地共和镇海拔为1758米。

牟定县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夏秋多雨,冬春干旱;干湿分明,雨热同季。年均气温16.4℃,年均降雨量为720.6毫米,年均日照时数为2473.6小时。县内河流少,较大河流均沿县境边界环流,有小(二)型以上水库92座,总库容达9433万立方米,年供水能力7360万立方米。

牟定县生态环境优美,自然风光独特,全县有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3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约300.75平方公里(约45.11万亩);全县有森林面积9.25万公顷(约146.2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3%。

第三节 区位交通优势

牟定县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中部,东邻禄丰,南接楚雄,西与南华、姚安相连,北与大姚、元谋接壤;又地处昆—楚—大—丽黄金旅游线和楚雄州北部旅游环线的结点,境内有元双二级公路南北贯穿全境,南联G56杭瑞高速公路,北接G5京昆高速公路;东西有姚广公路(禄牟和牟姚公路)贯通,还有楚牟公路连接楚雄市和元谋县。县城南距楚雄市(和G56高速)公路里程32千米,东距昆明市公路里程197千米,西距大理市公路里程219千米;北距元谋县(和G56高速)公路里程75千米,县城至化佛山旅游区17千米,具有较好的旅游区位交通比较优势。

第四节 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牟定县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借路提速战略,强力攻项目、调结构、培产业、建城镇、扩开放、重招商、促消费、兴文化、惠民生、保稳定,培强壮大烟草农业、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绿色食品、文化旅游、新型能源六大产业,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GDP)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92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12.64亿元,增长16.2%;第三产业增加值14.54亿元,增长9.6%;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8.6︰33.2︰38.2 。

二、经济实力逐步增强。2015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6652万元,增长8.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819万元,增长 8.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8956万元,增长4.7%。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8.72亿元,增长15.5%;贷款余额26.24亿元,增长11.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4.33亿元,增长22.1%。

三、市场不断繁荣发展。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9亿元,增长12.2%。其中,城镇市场零售额7.92亿元,增长11.8%;乡村市场零售额4.17亿元,增长12%;外贸出口总额147万美元(约人民币916万元),下降75.8%。实施州外国内招商引资项目74个,实际到位资金43.1亿元,增长32.7%。

四、城乡居民生活改善。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0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分别实际增长7.3%和9.1%;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15268元,增长13%;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4平方米和35平方米;城镇化率达39.7 %。

五、社会事业健康发展。2015年,全县基础教育学校106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2%;卫生医疗机构14个(不含个私诊所和村级卫生室),病床692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1人,其中医生255人;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数字电视基本普及,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7%以上;社会保障及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节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一、自然风光优美。县内东有森林茂密及传说唐僧取经落难、建文皇帝遁迹的白马山自然保护区;西有集险峻、古朴、幽静、奇秀、历史、宗教、民俗于一山的滇中佛教圣地、省级风景名胜区化佛山,自然景观丰富独特,生态环境优美舒适,尤其宗教寺庙及文物古迹众多,是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和宗教文化旅游胜地。

二、历史文化悠久。县境内出土了7000万年至2亿年的恐龙化石、春秋晚期的铜鼓、战国时期的编钟等文物古迹;有建于明嘉靖年间并保存完好的文庙,距今400多年的南塔和北塔,建于清代的三清阁,以及南山寺等文化遗址;此外传统工艺技术独特,被誉为集铜匠、铁匠、篾匠、木匠、泥水匠为一体的“ 匠人之乡”等。

三、宗教文化独特。化佛山自明代后期兴建佛寺,先后兴建了清定寺(宝莲寺)、归元寺(迦叶殿、华圣寺)、罗汉林、绕顶寺、旃檀林、白云窝、远功庵、古花林、宝华林、见性林、心佛林、雪岭林、望佛台等庙宇13座,至今已有400多年悠久的历史,保留僧人舍利宝塔40座,被誉为“佛塔博物馆”,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化佛文化”,曾以山雄、林幽、树古、花艳、寺多、塔众而誉满全滇。

四、民族风情浓郁。牟定是多民族集居地,有民族24个,其中少数民族23个,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尤其是彝族风情浓郁独特,是“彝族左脚舞之乡”,万人同跳左脚舞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以“民族团结日”、“三月会”、“火把节”等为特色的民族传统节日源远流长,民间乐器“龙头八方四弦琴”华美大方;近年来在县城区建设的“彝和园”,民族建筑风格独特,商业街区繁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民族文化体验性。

五、民族商品丰富。牟定是农业大县,具有丰富多样的地方农特产品和民族民间工艺品,尤其是知名的牟定腐乳、化佛茶、喜鹊窝酒、凤屯核桃、玫瑰、葛根系列产品等脍炙人口,花衣、花鞋等彝族服饰、彝族绣品精致美观,以四弦琴为代表的彝族乐器及手工艺品、铜炊具等做工精良,深受广大省内外客商的青睐。

第六节 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经济发展水平低,特色产业滞后。突出体现在发展基础薄弱,产业培植不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后劲不足。2015年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为28.6:33.2:28.2,实现生产总值 38.1亿元。缺乏核心增长极,缺乏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大企业、大基地,产业链条不完整,没有形成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或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以产业促发展的机制尚未形成,农民增收困难。

二、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以下贫困标准调查统计,2015年末,牟定县89个行政村还有11个是贫困行政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2.3%;贫困户15490户6.15万人,占总人口3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的11倍。有7324户30224人生活在危房、茅草房、木楞房内,还有1750户6993人生活在丧失了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需要进行安居工程建设、危房改造和易地转移安置。还没有脱贫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和集中在龙川江、勐岗河下游干热河谷地区和三尖山、寨子山、化佛山、蕨菜山、白马山等高海拔冷凉地区以及县际、乡际边缘地区。这些地区大多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自然灾害频繁,返贫率高,行路难、饮水难、增收难、用电难、就学难、就医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生态环境脆弱,承载能力有限。牟定县地处滇中干旱区,境内地形地貌复杂,东南部地处低热河谷地带,植被较差,生态环境恶劣,干旱缺水严重;西北部地处高寒冷凉地带,山高坡陡、箐深水冷、田高水低,水资源难于利用。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703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9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510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全州平均水平。气候恶劣,旱涝灾害并存,泥石流、风灾、雨雪冰冻等灾害易发,部分地区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土壤瘠薄,缺乏可开发的土地资源,全县总耕地面积20.7253万亩,在全省县(市)居101位,人均耕地面积1.02亩,人多地少矛盾突出。

四、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由于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山区面积占91%,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比较高,片区内主干道网络尚未形成,公路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水利设施薄弱且严重老化,电力和通信设施落后。全县坝塘蓄水9433万立方米,年供水能力7360万立方米,农业灌溉条件差,有227个自然村7.1万人和1.9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尚未解决,有20000多户贫困户居住在达不到民居地震安全标准的危房内,还有119个自然村不通公路,多数自然村虽然通了公路,但等级低,质量差,常常是“晴通雨阻”,仍未改变“人背马驮”的困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软硬件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居民就业不充分。人均受教育程度和卫生支出距离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期望值。

五、民族文化保护不够,传承力度有待加强。牟定是中国彝族左脚舞的故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着力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倾力打造“牟定彝族左脚舞之乡”文化品牌,有力促进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进步。但牟定民族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缺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传承保护措施不力,文化产业观念淡薄,视野比较狭窄,自主创新意识不浓,人才资源匮乏,竞争意识、超前意识及开发力度不强等方面,致使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受到影响。因此,要抓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的发展机遇,采取在职教育、岗位培训、专题培训、家庭教育、学校培养、社会锻炼等形式,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积极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筛选、推荐、申报工作,解决民间艺人生活困难,调动积极性,避免出现“人亡舞灭”现象。

第七节 重大发展机遇

一是在新一轮脱贫攻坚战中,按照省州统一部署,我县作为全省第一批、全州第一个2016年脱贫摘帽的县份,这意味着省州将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将会给予牟定更大的倾斜和支持,这为加快我县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二是当前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我们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筑牢经济增长基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三是省委、省政府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五网”建设五年大会战,州委州政府“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昆楚大扩能改造、楚永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将使牟定的区位优势更加突出,为我县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多向联动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带来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四是把牟定建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已列入县“十三五”规划“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五是2016年2月,牟定县被省民委优先列入全省第二轮(2016年至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型示范县,整个创建工作已按规划全面推进。六是州委、州政府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示范区建设带来了新机遇。

第三章 建设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不断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不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创建全州、全省并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第二节 建设思路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作出十大示范、实现三大跨越”这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机遇,围绕“一核一区一带”集中打造“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五大示范工程,重点着力在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生保障改善、民族团结和谐四个方面加大投入,采取“省级补助、州市配套、县级整合、社会参与、企业帮扶、群众投工投劳”等综合措施,力争到2020年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凸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努力争创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充分认识民族、山区、贫困的客观县情和优势,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特殊性、复杂性,重大决策充分考虑民族实际,重要工作充分体现民族特点,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动权。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发展基础。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整合民族关系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差别化政策解决发展差距的积极作用,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统筹跨越式发展和包容性发展,坚持共建共享,“一个也不能少”,做到发展惠及大多数、发展让大多数参与,让各族人民共同享有融入时代、参与发展、得到进步、实现梦想的机会。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繁荣各民族文化,培育民族团结的社会共识和社会氛围,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及其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坚持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保障民族团结和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协调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基础。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对待各族群众合理诉求,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工作做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干部群众基础。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不断密切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和政府及各级组织成为各族群众信任和依靠的主心骨。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做到三个着力,实现五个共同,作出十大示范,努力形成全省并争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重点关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和少数民族聚居行政村,切实解决脱贫攻坚的难点,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充分释放民族地区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树立差别就是发展机会、差距就是发展空间的思路,打造一批经济增长新引擎,培植一批区域发展增长极,使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GDP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区域发展更趋协调。

——以“一核一区一带”(县城彝和园左脚舞文化核心体验示范区,化佛山周边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元双公路”沿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为重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不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

——全面小康同步。让发展惠及各民族、让各民族参与发展,决不让一个民族掉队、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公共服务同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都有享受美好生活的幸福感。

——法治保障同权。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区建设,使各族群众不分民族、信仰、地域,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精神家园同建。弘扬繁荣各民族优秀文化,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到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社会和谐同创。营造民族团结好氛围,聚集民族团结正能量,使民族团结成为各民族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三)在精准脱贫攻坚、民生全面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振兴、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民族团结和谐创建、民族团结法治建设、民族团结理论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十个方面作出示范。

——精准脱贫攻坚。全县1088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贫困村如期摘帽出列。

——民生全面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达到全省总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发展动力增强。全县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培育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民族教育振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民族地区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民族文化繁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推出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民族干部人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比例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干部队伍不断壮大。

——民族团结和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众化、时代化、特色化、实体化、常态化,建设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村(社区)、农户、学校、企业和单位等。

——民族团结法治建设。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民族团结理论研究。加强民族团结理论研究,形成并推出一批优秀研究成果。

——民族宗教工作创新。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牟定县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8年主要指标体系

分类

序号

指 标

2015年

2018年

年均增速[累计]

属性

经济发展

1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38.1

53.5

≧10%

预期性

2

全县地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8837

26650

≧9.8%

预期性

3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2.88

3.63

≧8%

预期性

4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54.33

94

≧20%

预期性

5

全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0%左右

≧[9]

预期性

精准脱贫

民生改善

6

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0.2

[1.09]

约束性

7

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万户)

0.4

[1.5]

约束性

8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100

[5]

预期性

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8

90

[12]

预期性

10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元)

26302

35000

≧10%

约束性

1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元)

7680

10500

≧11%

12

全县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及数据网络率(%)

85

100

[15]

约束性

13

全县行政村通硬化路率(%)

100

约束性

14

少数民族聚居村饮水集中供水率(%)

80

85

[5]

约束性

民族教育

15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2

[0.2]

约束性

16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6.17

90

[3.83]

预期性

17

对未能升学并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00

100

预期性

民族文化

18

扶持全省知名的民族文化精品(个)

1

3

[2]

约束性

19

培养国家、省级、州级知名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名)

24

30

[6]

约束性

民族干部

20

少数民族干部(公务员)占总干部人数比例(%)

与少数民族人口占

总人口比例相当

预期性

21

乡镇、县级部门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100

预期性

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22

“十百千万”

示范

创建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个)

≧[1]

约束性

23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个)

≧[4]

约束性

24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社区(个)

≧[10]

约束性

25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户)

≧[100]

约束性

26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个)

≧[13]

约束性

27

党政干部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100

预期性

28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

100

预期性

29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进媒体和窗口行业(%)

100

预期性

30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目标责任制签订率(%)

100

预期性

31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率(%)

100

预期性

32

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率(%)

100

预期性

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GDP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③[ ]内为3年累计数。

第五节 空间布局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战略、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规划、“五网”建设5年大会战及州委州政府“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地”等发展机遇,着力构建“一核一区一带”发展格局(“一核”即:县城彝和园左脚舞文化核心体验示范区;“一区”即:化佛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一带”即:“元双公路”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带)。

一核——县城彝和园左脚舞文化核心体验示范区

围绕“民俗歌舞城,山水园林市,人居适宜区”的县城发展定位,以“彝和园”为载体,以“左脚舞”为灵魂,通过改善城市空间结构,整合城市优势资源,将旅游、文化、休闲产业与城市商贸服务业结合,打造具有地域民俗文化特色的彝族风情游憩商业区。元双公路县城过境段西侧重点打造阳光三月城,主要建设中心水体景观(葫芦海)、左脚舞展演区、原生态主题会馆、特色体验互动街区、匠人社区,主要以“火”、“毕”、“街”、“左”、“匠”文化为主题,将原生态“左脚舞”民族文化与现代的“吃”、“住”、“行”、“游”、“购”、“娱”休闲文化相结合,打造山水园林歌舞城市。元双公路县城过境段东侧重点打造彝族彝寨,主要建设生态彝寨、生态种植区、民俗游乐区、自驾营地、彝和园生态社区,主要以路为藤蔓、以村落为葫芦,串联整个村寨,形成彝族人的理想居住地,打造以自然生态乡村风情为特色的田园农庄。力争成为牟定对外窗口的特色形象区、浓郁民族风情展示区、民族左脚舞文化体验区。

一区——化佛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突出化佛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宗教文化,结合众多寺庙的逐步修复,以及风电进厂道路、防火通道建设和已初步建设的景点等,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合理适度进行旅游开发建设。

——农业休闲健身旅游区。依托化佛山旅游区和凤屯特色农业发展,结合凤屯新镇建设,重点打造凤屯农业休闲旅游小镇,建设生态健身休闲旅游区、自驾车营地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积极开发山地越野车、自行车户外运动、拓展训练、康复疗养、小镇度假等健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结合古茶园、万亩云南红梨等农业发展,开发茶园旅游、果园旅游等农业休闲旅游产品;结合周边的彝族村寨,开发民族风情体验、农庄旅游、庭院旅游等乡村旅游产品,着力培育打造“化佛灵山、休闲凤屯”的旅游主题品牌形象,把以凤屯新镇为中心的区域培育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农业休闲和健身旅游区。

——民族风情体验游乐区。依托化佛山旅游区和周边多个民族村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围绕“欢乐民族风情游”主题,重点改造提升王寺村、老豆冲村等民族村寨,建成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内涵丰富、村寨环境优美的旅游特色村,为游客提供参与性、体验性强的民族风情旅游产品;结合葛根农业基地建设和周边山地林果业发展,开发山地果园旅游和农业休闲,着力培育成参与性、体验性强的民族风情体验游乐区。

——宗教文化体验旅游区。充分挖掘和利用化佛山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宗教文化资源,重点开发化佛山宗教文化体验、生态观光旅游和庆丰水库水滨度假区,着力提升“修心化佛、养生灵山”的化佛山主题品牌形象,全力打造祈福赏景在山中、休闲养生在山脚的民族宗教文化旅游区,提升化佛山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一带——“元双公路”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带

依托元双公路,向东北、西南两端延伸,辅之县内“两纵五横”公路骨架所形成的交通网络,构建以县城核心区为支撑,以乡镇为节点,东北与元谋相接,南与楚雄相连,西与南华相汇,中部隆起、两头延伸的经济带。重点规划布局特色种植、生态养殖、观光旅游等产业。

——特色种植。在巩固传统烟草种植产业的基础上,围绕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在共和镇中部、江坡镇中西部重点规划布局以玫瑰、油菜、花卉、蔬菜等为主的特色农业种植;在戌街乡中部和西北部重点规划布局以早桃、猕猴桃、特色蔬菜等种植;在凤屯镇中南部重点规划布局云南红梨、核桃、葛根种植,在安乐乡西北部重点规划布局冬桃、花椒等种植。

——生态养殖。依托龙头企业带动,重点在共和镇东部和西北部、江坡镇中部和西南部、安乐乡东部、戌街乡东南部规划布局以生猪、肉牛、黑山羊养殖、加工和销售为主的生态养殖业。

——观光旅游。以彝和园为核心,以公路沿线两侧的戌街乡、蟠猫乡、共和镇、江坡镇沿线为延伸,发展集生态观光、农业体验、文化体验、娱乐购物、生态彝家乐休闲为一体的观光旅游体验区。借助蕨菜山优越的生态资源,着力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业,将公路沿线建成观光旅游走廊,全面展示我县浓郁的民俗风情和地域景观。同时,在“元双”公路沿线重点在县城附近,扎实开展示范县创建宣传展示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示范县创建氛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支持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 主要发展任务

第一节 民族经济发展的牟定

按照现代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基本要求,依托生态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产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产业化经营,努力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牧渔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稳定粮油播种面积36万亩,粮食总量10万吨,烤烟种植5万亩,实现肉类总产量5.5万吨,禽蛋总产量110吨。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始终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大力发展现代粮食生产,着力推进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和服务社会化进程。加大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实施国家、省、州重大科技增粮项目,落实好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二是巩固提升烟草产业。依托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建设,确保每年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550万公斤以上,进一步巩固烟草产业的支柱地位,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质量品位,加快烟草生产现代化程度,增强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效应。三是大力发展畜牧业。充分发挥滇撒猪、滇中牛、云岭牛、云岭黑山羊等山地牧业资源优势,加快养殖基地建设,实施千户规模养殖大户、万头家畜养殖场等工程,建立完善生态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加工、畜禽良种繁育和饲草饲料开发四大体系;强化畜禽产品市场开拓、畜牧科技措施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大措施落实。逐步建立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打造优势突出、影响广泛和竞争力强的特色畜产品品牌,提高全县畜牧业竞争力。四是倾力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依托牟定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业资源、生物资源、人文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以特色果蔬、花卉、中药材种植等特色农业开发;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经营权适度流转,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家庭农场集聚。重点扶持培强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强、增值潜力大、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加速农特产品向精深加工延伸,向系列产品拓展,带动农产品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巩固我县已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证,鼓励申报争创绿色食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著名商标品牌,力争到2020年,绿色食品认证达30个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以上,提高农产品知名度。五是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64%。加大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林下资源和核桃、红梨、冬桃、花椒等林业资源开发力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栏01 民族经济发展的牟定

◆重点产业发展:1.扶持发展牟定腐乳产业,扶持发展腐乳企业19个,年生产达10000吨以上,实现产值2.2亿元以上,积极争取民族贸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

2.扶持发展云南红梨10000亩,实现产值5000万元,争取扶持资金40万元。

3.扶持发展核桃15000亩,实现产值1亿元。

4.扶持发展猕猴桃5000亩,实现产值1亿元,争取扶持资金30万元。

5.扶持发展花椒10000亩,实现产值1亿元,争取扶持资金20万元。

6.扶持发展规模化黑山羊养殖150户,争取扶持资金20万元;生猪养殖10000户,争取扶持资金20万元。

◆建设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1.重点建设风屯、戌街、共和、安乐、新桥5个省级或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争取扶持资金2000万元(含部门整合资金1870万元)。

2. 重点在7个乡镇建设5个民族团结示范村、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争取扶持资金1000万元(含部门整合资金600万元)。

第二节 民族文化繁荣的牟定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实现建制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和通互联网。加大农村(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解决群众看书难、看报难、上网难、看戏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体育锻炼难等问题。高度重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积极争取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资金,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切实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整合民族文化资源,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广播电视和民间文化事业,打造一批民族文化艺术品牌,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寨,培养一批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创建民族文化品牌,突出重点,打响以“左脚舞”为主的彝族文化品牌,着力发展具有彝族文化特色的城乡左脚舞表演队、民族演艺业、民族文化特色旅游业,展示具有彝族文化风格和特点的语言、文字、建筑、服饰、歌舞、礼仪和民族美食等,营造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每年办好以“三月会”为主的民族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大力培养各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对发展民族文化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善“村村通”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培养优秀人才。加强民族文化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抢救、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学、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村(点)建设。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程,建立彝和园左脚舞文化体验示范区,建设世居彝族、苗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广场,争取把蟠猫乡、凤屯镇、共和镇申报为民族文化艺术之乡。支持乡镇、社区文化站开办民族文化传习馆(班),加强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职业中学和中小学校开设民族体育和民族文化艺术课程,支持紧缺民族文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专栏02 民族文化繁荣的牟定

◆左脚舞文化产业:在县城,集中打造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三馆一中心”文化综合体和文化超市;在乡镇,规范建成达标的综合文化站和文化广场;在行政村,因地制宜建成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晒场。部门整合扶持资金2000万元。

◆彝绣文化产业:突出彝族刺绣文化特色,打造牟定彝族刺绣品牌,扩大彝族刺绣商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销路,加大畅销彝族刺绣商品的开发经费投入。扶持彝族刺绣产业龙头企业,引导广大彝族妇女利用空闲时间投入彝族刺绣生产。部门整合扶持资金600万元。

◆民俗民间文化产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挖掘和申报,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左脚舞”文化课、推广左脚舞课间操,全面传承和推广左脚调、左脚舞,弘扬彝族传统文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使左脚舞文化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文化贸易的重要通道、文化合作的重要平台。部门整合扶持资金200万元。

◆文体基础设施惠民工程项目:新建村组文化室及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的普及,争取新建村组文化室不少于20个,村组文体活动场地不少于45块,部门整合扶持资金800万元。

◆民族旅游产业发展:根据牟定县城—化佛山旅游区提升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着力建设化佛大道旅游经济带、左脚舞城文化旅游区和化佛山生态文化旅游区,重点建设庆丰湖休闲度假区、民族风情体验游乐区、农业休闲健身旅游区、南山文化休闲旅游区和田园风光游憩区,形成“一带双核五区”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以彝和园文化旅游区开发为中心,重点组织实施完成好3期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地域民俗文化特色的彝族风情文化体验区,集商业服务、旅游接待、文化体验、娱乐购物、生态及彝家乐休闲、体验为一体的综合型城市新区,将彝和园打造成彝人欢歌载舞、安居乐业的人间天堂。部门整合资金6600万元。

第三节 民生保障改善的牟定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和建设,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推进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社会就业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团结、幸福的牟定。一是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按照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100%,高中阶段在校生达6000人以上,从业人员教育参与率达60%以上的目标任务。逐步完善和加强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建设,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取得新发展,特殊教育得到“零突破”。切实加强学校建设,新建乡村幼儿园13所,努力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在县城新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一所,改扩建91所现有学校。大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注重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加强卫生计生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政府投入机制,持续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县、乡、村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药、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精神卫生、老年康复、产儿科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多元化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健康保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深化优质服务为重点,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促进人口持续健康均衡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三是积极发展科技事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加强知识产权开发、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体系建设,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0%以上。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减灾防灾等6大体系建设,形成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进一步扩大就业。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促进创业活动和创业人数大幅增加,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六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对社区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积极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等硬件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差别化的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注重培养体育特长人才;七是推动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八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应急机制,扎实做好综治维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专栏03 民生保障改善的牟定

◆道路交通: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争取扶持资金2.2亿元。

◆水利设施: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保障农村人畜饮水提质增效。争取扶持资金2亿元。

◆基本农田: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及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部门整合资金6800万元。

◆人居环境:加大保障性住房、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移民新村等工程建设力度,争取扶持资金3亿元。

◆生态建设:重点在民族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天保工程封山育林、生态林建设等项目,争取部门整合扶持资金3596万元。

◆电力通信:实施电力、通信网络建设等项目,争取部门整合扶持资金6000万元。

◆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共和天台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江坡卫生院周转宿舍、共和新甸卫生院周转宿舍,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概算投资260万元;新建村级卫生室15个,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每个卫生室80平方米),概算投资150万元。争取扶持资金410万元。

◆教育重点建设:1.新建牟定县民族中学,校舍建设面积23453.18平方米,总投资7899万元;2.牟定县中小学校舍、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7乡镇薄弱学校校舍及体育场地建设,总投资8945万元;3.牟定县幼儿三年行动计划新建项目,9所乡镇幼儿园校舍建设,总投资1959万元。

◆社会保障重点建设:改扩建3个乡镇敬老院,新建6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中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争取部门整合资金1417万元。

第四节 民族团结和谐的牟定

依法管理和协调民族关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律手段解决民族工作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族工作领域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充实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对待和处理各族群众的合理诉求和特殊需求。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文化共融观念,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平等相待、守望相助和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成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日、民族团结月活动,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的必修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公务员招录、教师资格认证和媒体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范围,纳入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心、团结宗教界代表人士,着力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队伍,继续深化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专栏04 民族团结和谐的牟定

◆民族团结保障工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创建7个示范乡镇和一批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及宗教界人士培训;新建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保护及民族传统手工艺精品展示基地1个,建设特色旅游村5个;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危房修缮。争取扶持资金800万元。

◆党建引领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县40个针对群众有服务事项的县级单位和7个乡镇、89个村(社区)推行集党务、政务、商务三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电脑屏、电视屏、手机屏“三屏合一”同步服务。部门整合扶持资金190万元。

◆民族地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力争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村,100%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总人口在200人以上的自然村,100%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村,100%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部门整合扶持资金500万元。

◆民族地区党建典型示范引领建设:以先进典型引领群众争先进、当先进,营造民族地区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高标准培树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40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60个,民族团结示范学校50所,民族团结示范企业16户,民族团结示范户1000户。争取部门整合扶持资金500万元。

第五节 生态环境良好的牟定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广节约型生产方式、低碳型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强化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以对未来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护牟定的蓝天绿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绿色生态文化,统筹推进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私挖乱采、乱砍滥伐、随意排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健全环境准入制度,坚持新建项目环评先行,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确保排放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抓好生态破坏区域植被恢复和土壤修复治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实施县内干道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和县城全民绿化行动,确保“十三五”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以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广使用新能源,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落实水资源管理、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奖惩补偿制度,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轨道。

倡导低碳节约环保。大力倡导和培养合理、适度的消费观念,推崇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严守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开发空间,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土地,支持推广节水生产技术,有效化解用地、用水短缺难题。支持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能耗,逐步淘汰资源粗放型、消耗型产能,改造提升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等传统产业,鼓励开发环保产品,促使经济建设步入资源节约型、绿色生态型的良性发展轨道。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现有产业开展循环化改造,促进生态与产业对接。争取国家和省州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开发城市矿产,发展城市静脉产业,着力打造楚雄州循环经济示范区。

专栏05 生态环境良好的牟定

◆牟定县省级生态县建设项目:投资1.32亿元,在全县七乡镇实施生态整治工程,使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工业污染源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国家创建的有关标准。

◆牟定县共和镇环境安全建设项目:投资1.35亿元,实施原渝滇公司厂区铬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牟定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投资5330万元,对县城及凤屯、戌街、安乐和蟠猫等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恢复水源涵养,在保护区内修建隔离设施和安全隐患防范设施,对点源污染进行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

◆牟定县新桥镇环境安全建设项目:投资4500万元,对冷水河流域所涉耕地进行重金属污染治理、测土配方、土壤修复。

◆牟定县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投资1.17亿元,对龙川河流域上游和江坡段、冷水河流域、六渡河流域进行污染防治、生态植被恢复等综合治理。

◆牟定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投资6000万元,建设牟定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牟定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投资2000万元,在县城垃圾填埋场、郝家河铜矿、业胜公司、太极食品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安装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空气质量。

◆牟定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投资9500万元,实施原牟定铜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工程。

第五章 重点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按照“抓住难点、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最关心、最急需、最现实的问题,重点规划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文化繁荣和民族团结和谐四大类项目。

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1912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800万元、州级补助1600万元、县级投资115723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第一节 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重点规划实施腐乳产业、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彝族刺绣产业4类项目。 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42633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30万元(含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100万元)、县级投资42403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腐乳产业

项目围绕打造牟定腐乳“一镇、一园、一街”发展思路,挖掘腐乳文化,整合腐乳资源,提升腐乳知名度,积极争取民族贸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重点扶持1至2家市场竞争力较强的腐乳企业,推动全县腐乳产业产量由2015年4000吨提升至2020年的1万吨以上,产值由2015年的1亿元提升到2020年的2.2亿元。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231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二、特色种植业项目

 项目规划建设云南红梨、核桃、葛根、猕猴桃、花椒、冬早桃种植6类项目。 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15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30万元(含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50万元)、县级投资2143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云南红梨种植项目

在凤屯、共和、蟠猫、安乐四个乡镇规划实施10000亩云南红梨种植,重点打造凤屯飒马场万亩云南红梨示范庄园。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514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40万元、县级投资510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二)核桃种植项目

在凤屯、共和、江坡、新桥四个乡镇规划实施15000亩核桃种植。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79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葛根种植项目

在凤屯、共和、江坡、新桥、蟠猫五个乡镇规划实施3000亩葛根种植。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604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四)猕猴桃种植项目

在戌街乡规划扶持发展猕猴桃5000亩。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15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30万元、县级投资112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五)花椒种植项目

在蟠猫、安乐、新桥三个乡镇规划扶持发展花椒10000亩。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58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万元、县级投资156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六)冬、早桃种植项目

在安乐、戌街、蟠猫三个乡镇规划扶持发展冬、早桃12000亩。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58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40万元、县级投资582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特色养殖业项目

 项目规划扶持发展云岭黑山羊、肉牛、滇撒猪生猪标准化养殖3类项目。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81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60万元(含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50万元)、县级投资810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云岭黑山羊养殖项目

扶持发展年存栏1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1个、年存栏20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50户,带动云岭黑山羊养殖50只以上农户500户、10只以上农户1000户。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487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万元、县级投资485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二)肉牛养殖项目

依托资源优势,扶持发展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5个、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10户,带动肉牛养殖户均5头以上农户8000户。到2018年全县实现肉牛存栏5.5万头、出栏肉牛2.9万头,产值达2.03亿元。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 6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万元、县级投资64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滇撒猪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依托现有规模生猪养殖企业,扶持发展年出栏2000头以上滇撒猪规模养殖场4个、年出栏100头以上滇撒猪规模养殖户40户,带动滇撒猪养殖户均4头以上农户10000户。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63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万元、县级投资261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四、彝族刺绣产业

加大彝族刺绣产业的扶持开发和宣传促销力度,弘扬彝族优秀文化,挖掘民族文化发展潜力,推进彝族刺绣文化的传承发展,扶持发展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彝族刺绣店5家,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的彝族刺绣店10家,到2020年全县有一定规模的彝族刺绣店发展到70家,彝族刺绣产业实现产值3000万元以上。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603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40万元、县级投资563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

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特色民居3类项目。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721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0万元、州级补助450万元、县级投资7151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道路交通项目

规划实施撤并建制村、剩余建制村通村公路硬化工程(54公里);实施山区和民族地区村间道路硬化工程(30公里)。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2009万元。其中:申请州级补助100万元、县级投资21909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二、水利设施项目

以“五网”建设5年大会战为契机,规划实施新建或改扩建蟠猫高泉闸、江坡小土锅箐、江坡大力歪河等小(一)型水库6座,实施五小水利、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60件以上。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0225万元。其中:申请州级补助50万元、县级投资20175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特色民居项目

以牟定县脱贫摘帽为契机,结合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新村等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打造特色民居3000户以上。项目三年估算投入资金29926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0万元、州级补助300万元、县级投资29426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第三节 民族文化繁荣项目

规划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保护及民族传统手工艺精品展示基地、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之家、农耕文化传习所、民族文物及古迹保护、特色旅游村5类项目。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316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160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县级投资159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保护及民族传统手工艺精品展示基地项目

规划新建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集训、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及民族传统手工艺精品展示于一体的基地一个。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39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60万元、州级补助75万元、县级投资6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二、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之家建设项目

规划新建村级综合性少数民族团结进步之家30个。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19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300万元、州级补助50万元、县级投资84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农耕文化传习所建设项目

规划新建农耕文化传习所4个。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38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300万元、州级补助50万元、县级投资3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四、民族文物及古迹保护项目

规划实施三清阁、毕昌杰烈士墓、文庙、中屯字库、华峰山塔林、南塔、北塔等民族文物及古迹保护项目。 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7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0万元、州级补助10万元、县级投资6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五、特色旅游村建设项目

结合化佛山旅游开发,集中打造王寺、老豆冲等7个彝族特色旅游村。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93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00万元、州级补助230万元、县级投资6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

第四节 民族团结和谐项目

在7个乡镇规划实施民族团结保障、促进宗教和谐稳定2类项目。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16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10万元、州级补助735万元、县级投资22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

一、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工程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规划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保障工程,规划创建7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和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医院、示范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军营;规划新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和村组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建设,发挥基层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保障工程,解决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特殊困难,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有效的民族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强化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全力做好民族关系监测评估体系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体系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三月会”、“民族团结日”等民族民间传统节日活动宣传民族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的宣传力度。

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08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 210万元、州级补助685万元、县级投资19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40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 100万元、州级补助300万。

(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

规划新建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0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00万元、州级补助100万。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

高标准培树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40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60个,民族团结示范学校50所,民族团结示范企业16户,民族团结示范户1000户。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1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

举办“玛咕舞”、“乌卡舞”传承人培训3期,每期160人;举办彝族刺绣培训2期,每期250人;举办彝弦和左脚调弹唱培训4期,每期250人;举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4期,每期130人。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3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五)民族地区党建典型示范引领工程

加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和村组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建设,新建不少于10个以上自然村活动场所。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22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10万元、州级补助20万元、县级投资19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六)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项目

办好腊湾新民“民族团结日”、彝族左脚舞文化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活动。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5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七)民族关系协调应急体系工程

完善民族应急预防体系建设,妥善处置民族关系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二、促进宗教和谐稳定工程

规划实施宗教“三支队伍”学习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三支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支持依法批准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危房修缮;加大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开展“五好五带头”(爱国爱教好,带头贯彻方针政策;自身建设好,带头争做好公民好信徒;遵纪守法好,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团结协作好,带头学习教规教义;场所管理好,带头发展生产生活)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宗教人士生活,帮助宗教人士解决生活特殊困难;定期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妥善解决宗教问题,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80万元。其中:申请州级补助50万元、县级投资3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一)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工程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抓好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举办培训班10期,每期200人。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二)宗教活动场所房屋修缮工程

积极争取和整合资金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危房进行修缮,确保信众活动安全。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60万元。其中:申请州级补助30万元、县级投资30万元(整合县级部门项目资金)。

(三)宗教应急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宗教应急预防体系建设,妥善处置宗教突发事件,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项目五年估算投入资金1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资金)。

第五节 精准脱贫攻坚工程

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民生工程,用心、用情、用力精准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健全完善投入保障、资源整合、驻村帮扶、考核激励等机制,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筹集整合不少于10亿元资金,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重点解决贫困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互联网等问题。全面实施戌街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完成5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确保11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如期脱贫出列,减少贫困人口5686人以上。用好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建设10个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村,建成5个省级规划示范村,完成农村安居房建设3000户以上。坚持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完善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推进“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增收产业,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条增收门路。大力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700人次以上,保障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充分就业。强化保障政策兜底,确保民政保障对象救助救济实现全覆盖,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全县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第六节 概算依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概算依据

(一)云南省财政资金产业扶持项目参考补助标准;

(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均为当地现行价格;

(三)有关行业规范、规定、标准;

(四)国家现行有关投资概算的规定;

(五)行业部门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资料;

(六)当地同类工程预算或结算资料;

(七)部门整合项目,由部门按行业标准进行概算,在项目投资概算中不再计算;

(八)择年度概算中,按各项目安排计划及建设情况进行概算。

二、投资概算

(一)投资总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119123万元,其中:产业发展投资42633万元,占35.8%;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2160万元,占60.6%;民族文化繁荣投资3165万元,占2.7%;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投资1165万元,占0.9%。

(二)择年度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119123万元,其中:2016年度概算投资35318万元,占总投资的29.6%;2017年至2018年度概算投资35318万元,占总投资的29.6%;2019年至2020年度概算投资48487万元,占总投资的40.8%。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总体筹措方案。项目概算总投资119123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省级专项资金1800万元、州级补助资金16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115723万元。

(二)择年度资金筹措方案

1、2016年度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计划投资3531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州级3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34718万元。

2、2017年至2018年度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计划投资3531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专项资金700万元、州级7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33918万元。

3、2019年至2020年度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计划投资48487万元。其中:申请省级专项资金800万元、州级补助资金600万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47087万元。

第六章 效益分析

通过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成效显著。

第一节 经济效益

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实施覆盖了7个乡镇,重点是“一区一带”和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自然村。项目的实施,将使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增强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通过产业扶持,农民人均纯收入可增加5830元,人均纯收入由6472元增加到12302元,带动14000多户78000余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彻底解决少数民族人口脱贫问题。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少数民族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进步,勤劳致富奔小康将成为农民追求的时代风尚,根深蒂固的“等、靠、要”思想将被“宁可苦干,绝不苦熬”的观念所代替,小满即安的小农意识将变为主动开拓市场,加快发展的自觉行动。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后,人均有粮由507.4公斤增加到560公斤以上。通过各种培训,实现每户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劳动技能有所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增强致富能力。从而达到乡村繁荣、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的。主要反映在:

一、腐乳产业:通过培强壮大牟定腐乳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年产量力争达到10000吨以上,实现产值2.2亿元以上,这样可带动农民种植辣椒、油料作物和大豆6万亩,年可实现产值5400万元,新增产值3500万元,能带动3.5万农户、7万人增收。

二、特色种植业: 通过扶持发展特色种植业,五年可增加云南红梨、核桃、葛根、猕猴桃、花椒、冬早桃种植面积4.6万亩,年产值可达1.38亿元,新增产值5300万元,新增纯收入4300万元,能给群众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对群众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特色养殖业:通过云岭黑山羊、肉牛、滇撒猪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的实施,年可出栏黑山羊8.5万只,净增加出栏1.5万只;年出栏肉牛2.5万头,净增加出栏0.5万头;年出栏生猪30万头,净增加出栏2万头。特色养殖业年产值可达6.5亿元,新增纯收入5100万元,可极大地推动全县养殖业的发展。

第二节 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将有力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民族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辐射和带动周边,显示“示范”和“样板”作用。

一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能巩固和加强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爱护。特别是通过村级文化室、农村饮水、文体场所等项目的建设,让少数民族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对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挥了示范、辐射作用。

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治安良好,形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特别是实施素质培训,对普及农村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群众商品意识,改变民族贫困地区落后的精神面貌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各族群众将更加注重科技推广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为群众经济收入稳步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项目的实施,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改善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动力,进一步体现“平等、团结、繁荣、发展”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团结、交流、交融。特别是通过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有效解决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文物古迹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局部生态。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宜林草地的空隙,通过发展适宜的特色种植业,增加植被覆盖率,增加空气中的氧气,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改善大气底层结构,形成了与实施前不同的局部小气候,再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的科学管理,减少废弃物产生与排放,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进、传统与创新互融,为发展生态农业创造有利环境。二是改善土壤环境。通过经济林果种植,同时结合农户庭院经济的发展,在房前屋后、田边地埂种植经济林果,发展绿色产业,土地的利用更趋于合理,荒山荒坡得到科学开发利用,植被面积增加,水土流失减缓,土壤侵蚀减少,抗御气候灾害能力增强,促进土地的可持续管理,项目区形成良性的生态循环系统。三是优化自然生态结构。通过对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创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经济,达到“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家居温暖洁净化”的目标,逐步向城乡化迈进,改善优化乡镇自然生态环境结构,逐步建成生态乡镇、文明乡镇、小康乡镇、和谐乡镇。该项目无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都十分可观,是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第七章 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 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对实施的各类项目进行优化布局,有利于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种养加工的有机结合,有利于集约化发展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产业的集中连片发展,有利于减少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减轻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向环境友好型转变。环境污染的集中处理和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循环农业的发展。

第二节 不良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主要是进村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要开挖一定数量土石方,会对一定范围内的地表土壤造成破坏、扰动,产生一些新的开挖断面,施工中容易产生扬尘污染和机械噪声污染,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同时砂石料的开采会对森林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只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能减小其影响。

第三节 环境不良影响减缓措施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水土保持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防止和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耕作环境。

(二)优化设计方案,人畜饮水工程管线尽量避开植被覆盖较高的地方,回填后采取恢复植被的措施;道路路基平整中开挖量用于回填,保持开挖与回填中土石方平衡,如存在富余采取集中堆放,同时采取相应的拦挡措施。施工中应依山就势,避免大开大挖,破坏生态环境。

(三)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对地表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村庄道路改扩建工程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减少废方和弃碴。

(四)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型机械进村时应减缓行驶速度,降低噪声污染,夜间应尽量避免施工,以免噪声扰民。

(五)砂石料按实际需要量向就近砂石厂购买,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六)废土、弃碴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植树种草,增加地表覆盖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支砌挡土墙或拦沙坝。

(七)加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教育。砂石料、水泥等建材做到有序堆放,严防建筑垃圾对土壤造成污染和破坏,工程结束后对施工现场作认真清理,废料、水泥袋等及时清理外运。

第八章 措施保障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0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示范区建设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成立牟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民宗局、扶贫办等31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由县民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各负其责,认真分解落实确定的各项任务、工程及项目。各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职责,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对口支持,将规划涉及的项目优先纳入本行业规划和本部门计划,确保资金投入、项目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县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总责,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履行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能,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实现预期目标。要制定相应的专项建设规划,负责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村到户。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节 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按照民族团结进步与基层党建“双推进”的思路,突出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党建工作引领下,努力形成党建凝心聚力、产业引领发展、基础极大改善、民族团结和睦的健康发展环境。突出抓实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电子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到村(社区),通过配套完善县、乡、村、组为民服务站点,实现“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干部跑为网络跑”,实现基层党组织高效服务民族群众。以2016年第六届村“三委”换届为契机,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切实把政治强、接地气、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党员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员选拔到党总支书记岗位上,通过换届,进一步调优村组干部队伍结构。努力用好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这一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扶持的产业,挖掘资源、找准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缓解基层组织运转困难,增强基层党组织带领致富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民族团结进步之家、农耕文化传习所等阵地“一室多用”功能,注重培养和引导党员群众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把各族群众的心凝聚在拥护党的政策上,进一步增强党员群众自主支持参与示范县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增强各族群众、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三节 多规结合

示范县建设紧紧围绕“一核一区一带”的发展思路,着力抓好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关系和谐六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五大示范工程。整个规划编制坚持“八个结合”的原则,一是与“十三五”规划紧密结合;二是与城乡建设规划紧密结合;三是与脱贫攻坚规划紧密结合;四是与产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五是与旅游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六是与农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七是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八是与基层党建规划紧密结合。

第四节 项目管理

一、加大整合资金力度。为实现示范县建设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大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在规划中涉及整合项目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资金整合承诺书》,并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负责督促抓落实。项目资金按资金渠道分口管理,为确保整合资金足额到位,县人民政府与整合资金部门签订责任书,示范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门听取资金整合落实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对已列入规划盘子而没有完成整合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项目计划。示范县建设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项目要确定建设地点、主要规模和建设内容。工程量要做细做实,实施方案一经批复后,严格按照省、州下达的项目计划及投资计划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子项目,确需变更的,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将变更原因、变更规模和投资报原批准机关审批,超出一定规模的,请专家审查,经审查符合的,再上报审批。变更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三、严格实行招投标制。整合项目由各行业部门进行招标,示范县建设项目按县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制度,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对实行承包建设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落实责任人。

四、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批准后,将财政专项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建设内容采用公开栏、会议、告示、竣工牌等方式,在项目村进行公示、公告,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增加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示范区建设成效。

六、项目验收。整合项目工程由各项目负责单位按行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各种项目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分期分批对完工单项工程进行验收,按照投资计划,每项工程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检自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民宗局提出书面请验报告,县民宗局根据乡镇自检自查情况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第五节 完善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工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相关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项目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县级相关部门负责规划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项目落实到位。

三、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各项目进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宣传机制。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医院等宣传教育和示范典型创建评选活动,要大力宣传各示范点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进度择年安排表;2.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择年投资汇总表;3.牟定县“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项目及择年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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