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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牟定县十三五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6-1011001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6年10月11日 主题词:公共服务体系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16年10月11日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于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牟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阐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安排,明确基本范围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是“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现代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的范围及发展环境

第一节 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服务活动所制定的技术和管理等规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 规划范围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为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救助与福利、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交通服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 发展环境

——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牟定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民生工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全县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推进。至“十二五”末,牟定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健全,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有序推进,“两基”顺利通过国检,实现了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持续加强,优质资源总量和教育公平水平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9.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6.17%;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初步建立起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险制度逐步由城镇向农村、由职工向居民扩展,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巩固,中医药事业发展特色彰显,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五年连续稳定在4‰以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建设,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建成了左脚舞文体中心,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9863户、户户通工程9609户,全民健身、文化惠民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深入实施,我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基本公共交通、残疾人服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协同发展,从总体上看,我县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人民群众上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文化生活、公共安全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面临的挑战。我县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基本公共服务滞后于经济发展,是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难点任务之一。二是服务效率不高,重设施、轻服务,基础设施利用率不足,民生财政的投入效率不高,精准帮扶有待持续加强,各领域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发展不均衡,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服务供给水平、人员配置、保障标准等方面的差距较为明显。四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不统一、服务标准差别较大、服务规范化有待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有等完善。

面临的形势。在“十三五”时期,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时期,全县基本公共服务面临以下形势和机遇:一是人口形成新结构。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总抚养比将进一步上升,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城镇常住人口快速增长伴随农村人口减少,城乡人口结构变化要求调整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公共服务必须依据人口结构变化与未来走向重新配置;二是需求呈现新特征。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对过上更好生活有了新期盼,服务需求开始从“有”到“优”转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规模、供给结构和质量水平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三是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速逐步放缓,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压力增大。同时,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在经济新常态下可能面临更多问题,公共服务尤其是社会保障服务要为低收入群众构建牢固的“安全网”;四是科技孕育新突破。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通过增强互动、数据集中、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服务延伸、网上经办、统一业务经办等途径,变革了公共服务业务经办模式。应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五是政府转型新要求。国家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要求,重点突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必须改革创新,增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合理分权和依法治理。

从需求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各类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从供给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从体制环境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体制条件不断完善。要牢牢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健全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绩效、促进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牟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促共享。继续把“守住底线”摆在民生工作的优先位置,优先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标准,严格落实到位。立足县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调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补齐短板促协调。统筹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优化整合和均衡配置。重点向经济落后地区、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和能力建设,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发展。

——健全机制促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模式,形成“政府主责、多方合作”的供给模式,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域、加项、提标、扩面,全面推进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制度更加规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覆盖,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逐步完善。保障机制巩固健全,财政支出得到保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发展更为均衡。农村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大幅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户籍之间、群体之间公共服务差距。

——群众幸福感强。调整服务的供给结构以匹配新的需求,使服务资源总量明显上升、效率明显提高。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方便可及。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到2020年,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专栏:牟定县“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基本公共

教育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79.3

90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

预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6.17

92

预期性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75

11

预期性

基本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

人均预期寿命(岁)

74

76

预期性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2.29

3.37

预期性

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人)

2.41

5.5

预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0.23

≦6.5

约束性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25

约束性

婴儿死亡率(‰)

6.22

≦10

约束性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

城镇登记失业率(%)

4.12

4.5

约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万人)

0.19

0.2

预期性

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万人)

0.4

0.6

预期性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8

约束性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6

约束性

基本社会救助与福利

医疗救助比例(%)

70

预期性

农村农房自然灾害保险覆盖率(%)

100

预期性

节地生态安葬比例(%)

80

预期性

退役士兵就业率(%)

95

预期性

基本住房

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户)

1704

12796

预期性

棚户区改造(户)

650

6855

预期性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人均公共体育场地(㎡)

1.02

1.6

预期性

人均占有藏书(册)

1.19

1.69

预期性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

5

20

预期性

残疾人就业率(%)

64.17

70

预期性

基本公共交通服务

县城区公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乡村公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

森林覆盖率(%)

62

≥64

预期性

城镇污水处理率(%)

90

预期性

乡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

100

预期性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预期性

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食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率达

100

100

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药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率达

100

100

不发生重大以上药品安全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3

控制在州政府下达指标范围内

不发重特大安全事故

备注:根据《牟定县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以建档立卡的3053户10888名贫困人口为精准扶贫对象,2016年实现脱贫摘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基本公共教育

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统领,深化公共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现学前一年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各类教育提供资助。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基本公共教育的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工程。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充分考虑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配套建设城镇幼儿园。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人口分散地区以就近就便为原则,举办寄宿制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积极发展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公共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制定并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差别化的教师生活补助,建立教师、校长县域内交流制度。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健全“两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保障机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教育和管理。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对口交流支援制度。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99.6%和98%以上,义务教育城乡、学校之间条件均衡化比例达到100%,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

——全面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加强政府统筹,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学领域改革,健全教学体系,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推进牟定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倾力办好华中师范大学牟定附属中学,扩大优质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使牟定一中进入楚雄州优秀学校行列,打造成为楚雄乃至全省名校。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完善产学合作、院校合作、地校合作机制,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到2020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积极发展和普及特殊教育。坚持融合教育原则,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保障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鼓励和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普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

第二节 基本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建设“健康牟定”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药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提高,全民病有所医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比“十二五”期末提高0.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同期平均水平以下,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3.37张以上,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5人以上,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推进省级、州级重点专科建设,合理配置大型高科技医疗设施设备,持续实施好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全科医生、住院医师、骨干医师、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推进县人民医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对口支援,着力提升县人民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和危重急症的诊疗能力和水平,巩固提升县乡医疗机构等级医院创建评审成果,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全面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以县带乡、以乡促县、县乡互动、共同发展”的城乡医疗人才、技术、设备双向流动和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县情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疗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巩固提升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强县120急救中心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社区服务站,95%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县、乡、村中医(彝医)药服务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卫生计生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基本药物、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各类卫生计生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和行政监管效能。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重大传染病、出生缺陷、精神疾病、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服务网络,扎实开展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鼠疫、霍乱、不明原因猝死、碘缺乏病、疟疾、麻风等重点疾病的监测和防治,及时发现、及时控制,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完善县、乡卫生应急综合调度、协调指挥、应急救治体制机制,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强化技术培训,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执行血液管理“三统一”规定,确保全县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加强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产科能力建设,抓好“降消”项目的实施,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做好妇女、儿童重大疾病筛查防治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探索实施公共卫生团队签约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提高人口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好两孩政策,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给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夫妇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逐步形成城乡、企事业单位统一的生育扶助政策,提高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金、退休后扶助金,以及结扎手术后遗症人群的扶助标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努力消除性别歧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制度,强化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用,稳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高人口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以破除以药补医为核心,深入推进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集中分类采购工作,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全面推开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八统一”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合理就诊、合理收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强化“治未病”的治病理念,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和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培养使用计划。扶持和鼓励社会办医,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到2020年,实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90%的病人不出县的目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

第三节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

以促进就业创业和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目标,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创业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保障全面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困难群体帮扶有力、保障待遇合理增长、财政投入形成机制、经办服务高效便捷,统筹城乡更为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全民创业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就业评估机制和就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配套出台与供给侧改革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能够吸纳更多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创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注重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着力完善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配套政策、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充分就业政策。围绕解决供给侧改革带来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到2020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岗位75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改善全民创业环境、激活全民创业热情、释放全民创业能量。有效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新格局,大力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壮大,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类推进各类群体创新创业,重点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农村创业富民计划、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计划,推动创业政策和补贴向大学生、城乡居民、转业军人等群体,向工业园区、“佛山·舞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等领域倾斜。

——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健全以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能力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扩大面向城乡各类群体的职业培训规模,分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转业转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和基本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等专项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完善和融合社会保障制度。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进制度融合,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双轨制”矛盾。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职工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统一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制度,逐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结算办法,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拓展工伤预防实施项目,有序扩大工伤康复范围,积极开展职业康复试点,实现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保障政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时适度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部门信息动态共享联动机制,加大参保监管力度,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城乡基本医保参保率,确保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6%以上,实现应保尽保。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强化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调动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自觉主动参保的积极性。深入实施特困群体助保工程,积极帮助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统筹做好帮扶优抚对象、残疾人和各类困难群体参保工作。做好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好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企业用工成本以及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序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基金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的相关政策,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高参保人员退休养老保障水平。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经办管理服务资源整合,实施“互联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建设工程,提升经办服务的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优化资源配置和强化人员培训,推动经办服务力量和优质服务能力下沉,夯实基层服务平台基础;加大“县乡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实现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服务全覆盖。放大县政务中心服务窗口业务集中办理优势,优化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努力搭建城乡一体化、管理社会化和服务均等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制度,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发挥保费征管“四方联网”系统功能,消除监管盲点,做实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提高扩面征缴质量,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把好基金进口关。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动态监测预警;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措施,加强待遇支付稽核和医疗保险机构检查,防范骗保欺诈行为,把好基金出口关,确保基金长期平稳运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调整优化劳动关系协调机构设置和职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重点提高小微企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信息化和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立专业性的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健全多部门执法协作制度,加强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将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和村(社区),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第四节 基本社会救助与福利

以老有所养、困有所帮为目标,以济困、养老、育孤、救难和优抚为重点,拓展社会救助和福利的保障范围,提高社会救助和福利的保障水平,推动强调公平、均等发展的适度普惠型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强化公共服务。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综合服务大厅受理社区事务、专业社工服务为支撑、志愿服务为补充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把社会救助纳入县、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整合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困境家庭服务、青少年服务、老人服务、劳动就业服务、社区矫正服务等七大领域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化社会救助服务。建设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未成年人救助、急难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其他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系统。缩小城乡低保差距,实现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一体化。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全面落实资助参合参保工作,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建立救助对象的统一管理机制,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强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衔接,减少重复救助,促进“精准救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扩展社会救助能力。孵化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为中心的社会组织,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自我效能。建立和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依法向社会购买相关救助服务。制定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

——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保障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孤儿、监护人缺失和监护人无力抚养等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惠民殡葬标准,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落实。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现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全覆盖。推进殡葬改革,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80%。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鼓励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服务,不断提升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救助、医疗、服务水平。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政府托底、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大力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扶持养老护理院建设,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保证特困人员基本供养标准与基本服务不降低的前提下,鼓励和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强化对各类养老机构运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建设和运营。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房以及民房等资源,按照村办养老院、家办托老所等形式,推进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改革,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进一步提升医养融合水平,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于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可将其纳入定点范围。

——健全优抚安置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一站式结算,推动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加强优抚安置制度的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安置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更加合理,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建立工资自然增长机制,鼓励退役士兵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以贫困乡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的3053户10888名贫困人口为精准扶贫对象,以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围绕《牟定县五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实施产业扶持、安居房建设、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支持等到村到户的扶贫措施,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加强和改善,努力实现扶持一村,见效一村,脱贫一村,确保2016年脱贫摘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

第五节 基本住房保障

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根据新型城镇化人口变动情况,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创新保障和供给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逐步加大货币补贴力度,大力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存量住房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安置房项目。对于接纳农业转移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尽量通过长期租赁和购买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已建公租房应加快分配入住。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步伐,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组织改造时序,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整体改造、局部改造、旧住宅区整体提升”的三种情况分类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由政府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已经启动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应加快建设进度,让群众居住条件尽快得到改善。“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23.33亿元,实施23个片区、6855户、115.8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力度,提高建房资金补助标准,改善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强各部门协调,整合民政、残联、扶贫办以及住建局等部门资源,统筹资金共同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问题。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依托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管理平台,实现全县住房保障业务信息共享。加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第六节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构建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文体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等基本权益,提高全体公民文明素质和身体素质。

——加大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向城乡接合部、乡镇及农村地区延伸,建设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规划建设彝族左脚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民族文化精品创意会展中心、中国豆腐乳文化产业园、中国少数民族题材影视拍摄基地、民族体育运动场地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化佛山山地自行车营地、游泳馆、田径中心等文化体育产业建设项目。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对社区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城乡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和“小广场–大喇叭”和“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立基层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文化资源、文体设施共享,广电、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加快公共文化繁荣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文化惠民,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统筹社会资源参与区域文化建设,推动全县文化创新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促进全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通过打造彝族左脚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和中国少数民族题材影视拍摄基地,推动文化机制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市场培育创新、文化科技创新、文化发展理念创新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创新,创作一批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成长的文化氛围,增强各界人士参与文化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发展左脚舞民族文化,把牟定县建设为滇中文化创新发展示范区。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全民阅读”、“文化三下乡”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办好广播电视节目。积极开拓和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和农村文化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大力开展广场文化、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等特色文化活动,鼓励单位内部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责任共担、特色共建”的工作新机制,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不断丰富群众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人民生活为根本出发点,深入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形成运动健康理念。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硬件建设,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大力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特色各异、形式多样、大众化的健身娱乐活动。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全面提升竞技体育向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发展,注重培养体育特长人才,推动体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大力倡导全民阅读。实施全民阅读工程,深入推进书香牟定建设,推动优秀文化的普及传播,营造爱读书、好读书的新风尚,继续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及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建设,整合全县公共文化和图书资源,到2020年,人均占有藏书1.69册。支持实体书店、阅报栏、书报亭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方便公众的阅读服务场所。提升农家书屋活力,建立可持续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书屋管理力量,按照“一屋(室)一员”的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县图书馆对村(社区)管理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评比和统一管理;根据人口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资源整合和提档升级,提高农家书屋的开放率和使用率;积极支持农民群众组织兴办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各种形式自助读书组织。

第七节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以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优先发展社会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增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康复、托养、就业、扶贫、维权、文体、无障碍等方面的保障能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残疾人。

——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将低保边缘户的残疾人和家庭困难的轻度残疾人家庭纳入残疾人保障体系,实现助残政策提标扩面。继续落实和完善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大对重度精神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力度。支持残疾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科学确定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待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逐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优先发展失能、半失能老人公益性、专业化养老服务。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继续保障残疾人公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减免费用等各项社会福利。

——完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尽快制定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标准,完善服务功能、落实人员配置、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县、乡公益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业。继续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为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和政策性补助。到2020年,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继续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工程,“十三五”期间,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收入得到明显增加。

——改善残疾人维权、文化体育和无障碍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网络,在县、乡残联建立残疾人信访维权领导小组,乡镇残联设立残疾人信访维权专(兼)职工作人员;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处理、跟踪督查及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文化体育服务。实行无障碍设计强制性标准,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积极推行信息无障碍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和志愿助残服务,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八节 基本公共交通服务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建设,提升公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全体城乡居民“行有所乘”。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共交通枢纽建设,进一步完善枢纽功能体系,构筑覆盖全域、多层次、多方式无缝衔接、换乘便捷的客运交通枢纽体系,实现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公共交通与个体交通之间的高效换乘。加快推进公交停放场建设,基本实现公交车辆进场停放。对新建或改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根据需要设置公交停靠站。合理设置公交中途停靠站,减少乘客步行到站距离。探索试点新型公交,细分出行需求,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出行选择,发展特色化的辅助公交,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探索试点专线公交、定制公交等多种新型公交形式,引导私人小汽车出行者选择公共交通。提高公交车辆整体环保水平,推广天然气、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建设和完善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供电设施。实施交通系统综合协同,坚持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使用成本公平分担,重点以严控出行停车泊位、调整停车收费为抓手,实施差别化的设施供应和价格调控,通过严格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提高小汽车拥车和用车成本,缓解交通拥堵,实现牟定公共交通基本服务的全面提升和交通结构的绿色转型。

——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建设。强化公交基础设施配套,根据人口流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实际,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和站场,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公交候车亭建设。实现乡村公交100%覆盖,优化调整城乡客运和乡村公交线路。加快农村道路的提档升级,以满足乡村公交通达线路建设的要求。深化农村公交成本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研究探索运营企业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建立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依托先进的技术支撑手段,构建公众参与的开放监管平台,实施规划、计划、资金、运营、服务考核等全过程监管;建立面向乘客体验的考核机制,将服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企业服务质量价格标准的重要依据。

——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水平。优化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形成城区、城乡、乡村三级无缝衔接的城乡一体化客运网络。提升公共交通运营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拓展快速公共交通系统。优化运营组织,整合重复系数较高线路,覆盖公交服务盲区。强化公交线网薄弱的新区及偏远地区与公交枢纽的衔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便捷性。围绕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多种交通方式的高效衔接以及公共交通系统内部的有机整合。通过整合公共交通节点与步行、非机动车设施规划,提供良好的接驳环境。通过组织微循环公交增加公共交通服务的通达深度,方便衔接换乘,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可达性。逐步理顺公交车、出租车的票价结构,优化建立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合理比价关系,保持适度竞争,实现优势互补。加大票价优惠力度与惠及人群,提高运营效益。

第九节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

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县和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为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牟定。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行动,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渣土车和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加快电力、矿冶、化工等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预警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应急体系。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省定目标。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实施碧水行动,持续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快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加强水源地预警应急管理。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等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争取到2020年,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改善乡镇污水处理厂空运转问题;对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农村污水;对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可建设分散化的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水环境整治,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开展县城龙川河道整治和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农村大力推进河塘系统治理,改善农村河塘水质,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药减量工程和化肥零增长行动、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净土行动,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查明主要粮食产区、蔬菜基地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与影响评估。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配备土壤环境监管专职人员,到2020年,具备开展土壤环境常规监测能力。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严格防治新增土壤污染。进行土壤修复示范点建设,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特别是对“退城进园”后企业遗弃的土地,需要改变使用功能、重新予以利用的,按污染土壤性质积极进行生态修复示范。条件适宜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政府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能力。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快新建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工程。提高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全面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确保组保洁、村收集(清运)、乡(镇)转运、县级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完成城区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和处置能力,实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到2020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提升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及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环境监督“网格化”的要求,健全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加强环境监督工作。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完成县3级标准化建设。加快县级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各乡镇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集监测、监控、应急指挥、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防控体系,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节 基本公共安全服务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州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消防、武装为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四章 实施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实施保障,紧扣以人为本,以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以重点任务、重大工程为依托,以“政策法规、资金投入、规划布局、人才建设、部门联动、体制机制”为支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第一节 完善政策法规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法制化建设。探索制定并出台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政策,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项目、覆盖对象、基本标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社会救助和福利、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规范性制度机制建设,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支撑。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确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标准。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种类、性质和内容,规范购买流程,建立购买价格或财政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化运行。加强政社合作,将基本公共服务的微观管理切实交给社会力量,并对社会力量进行扶持、考核和监管。推动政社分开,公办机构承担公共服务的托底功能,社会民办机构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不降低。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拓宽政府筹资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融资形式,增加基本公共服务软、硬件投入。加大运营经费保障,扭转“重设施、轻服务”的现状,提高公共服务绩效。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以项目为抓手,加大县财政支持力度,帮助乡镇在医疗、教育、文体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乡镇设立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调节资金或基金,重点支持薄弱领域和薄弱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执行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使其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抓手、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

——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政府负有提供责任且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城乡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文化服务等公共服务,采用PPP等合作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拓宽建设融资渠道。

第三节 优化规划布局

——分级分类配置。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城镇按县级、乡镇级、居住社区级三级配置,农村地区按照镇、村(行政村)两级配置。规范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类配置,按照公益属性和刚性控制要求分为两类:一类为严格保障的公共设施,应移交产权至政府,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保障、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等设施;二类为应予保障功能的公共设施,可不必移交产权,包括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

——相对集中设置。新建地区,应集中布局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各级基本公共设施中心,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中心感和归属感,放大辐射带动效应。在已建成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实现公共交通支撑。城区通过公共交通的建设和提档升级,实现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范围的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通过大力发展乡村公交,加快乡村外围道路提档升级,通过发展便捷的交通,实现即时、便捷、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强化各类用地保障。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确实保障各机构改建、扩建、新用地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土地供给进行前瞻性规划,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

第四节 强化人才建设

——优化人才结构调整。各类基本公共服务人才数量满足各项事业发展需求,年龄结构更趋合理,整体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专业化程度显著增强。应对人口政策调整和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幼师、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人才队伍的引进,采用外聘专家、区域合作等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整合资源、扩大规模,通过订单式培养、定期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发各类基本公共服务人才资源。探索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

——提升基层人员能力。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鼓励教师、医护人员下乡服务。推进基层人才队伍轮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工作。在不宜新增编制的基层服务机构,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因地制宜采取购买岗位或购买项目的方式,扩大服务人员队伍。

——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学校用人制度。通过降低基层卫生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招录开考比例和录用门槛,采取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基层医疗队伍。实施同工同酬制度、抵制聘用人员歧视性政策,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

第五节 加强部门联动

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上下联动,建立由发改局牵头的基本公共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统筹解决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存在的各项问题。

——重点人群的救助帮扶。加强“老、弱、病、残、精神病患者、低收入群体、流动人群”七类重点人群的救助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和社会发展权利。整合民政、卫计、人社、财政等各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提供有效的养老服务,创新“医养结合”等模式,满足日益严峻的养老需求。加强公安和民政的部门联动,解救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控制的流浪儿童和流浪人员。加强安监与卫计、人社协作,形成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卫计局)、鉴定(卫计局)、保障(人社局)三个环节的联动;加强卫计、民政和财政的部门联动,完善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罕见病救助体系,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或放弃治疗”的现象。加强残联、教育、卫计、民政、邮政、人社、建设、文体等部门的联动,加大对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康复(卫计局)、教育(教育局)、就业(民政局提供工作岗位,人社局提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社局)、无障碍设施(住建局)、无障碍阅读健身(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卫计、民政、公安联动,形成卫计部门负责诊断鉴定、收治、评估,公安部门负责排查、管控、应急处置,民政部门负责流动精神病患者救助的协作机制。加强教育、卫计和人社部门的联动,保障低收入群体家庭的儿童和青少年基本教育权益(教育局)、基本医疗救助(卫计局和人社局)、就业技能培训(人社局)。

——重点领域的协作。特殊教育方面,整合各级政府及教育、财政、民政、残联、卫计、人社、新闻宣传等部门资源,不断增强特殊教育综合服务能力。医疗卫生保健方面,医疗卫生保健要形成前期卫生安全防控、中期医疗、后期康复一条链服务。人口信息统计方面,加强卫计、公安、人社和统计4个部门人口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以节约成本,共享信息资源。就业方面,加强人社、农业、扶贫、财政和经信5部门的协作,统一城乡劳动技能培训人员的信息监管,探索推行培训券制度,避免多头管理,杜绝培训资金的重复使用。环境保护方面,推行多部门联审制度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环保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严格执法,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加强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第六节 创新体制机制

——改革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强调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职能,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责任,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真正转变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强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精乡镇、强社区(村)”的要求,将人、财、物等直接下沉到基层,优化公共资源在基层的配置,形成“经费有渠道、人员有支撑、服务有质量、运行有保障”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发展格局。统筹衔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在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社保制度和医疗卫生制度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逐步消除户籍差异。

——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前提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公私合作方式,拓宽社会力量进入渠道。鼓励发展志愿慈善服务,广泛动员志愿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推动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和岗位定期发布,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发挥慈善组织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补充作用,完善慈善捐赠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减免政策。

——完善考评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有效落实。建立考评体系,将形式考评转为结果考评,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在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管;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公众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府提供的服务开展抽样调查。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供给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建立奖补和惩戒措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在公共服务问责制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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