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5-0605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主题词:答复 人大代表建议的函 文  号:牟民函〔2025〕11号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夏天堃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牟定县共和镇散花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附属设施及时交付使用的建议”(第23号)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此类项目,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业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县抓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但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县级无力配套或筹措建设资金,该类项目主要是向省、州争取项目资金来实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一般要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床位5张,总投资40万元。2020年我局已经争取了散花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省、州补助资金26万元,县级应配套的项目资金14万元,近几年我局都把其列入经费预算向县财政进行申请,但由于县财政困难,至今仍未匹配或筹措应配套的项目资金,导致迟迟没有建设相关的院墙、厨房、大门等附属工程及配置相应的设施。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配合你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汇报,多方争取补助资金建设、完善服务站的附属设施,促使服务站早日投入使用,进而满足辖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