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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财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26M-/2023-110100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牟财函〔2023〕6号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张洁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杠杆作用助推产业振兴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结来,通过有效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扶持投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2022年,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0509.43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8232.66万元,占比为78%,实现了产业占比逐年提高,产业培育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稳步增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全县乡村振兴助推产业发展得到夯实。

由于我县财政自给能力有限,而乡村振兴资金用于助推产业发展涉及广大农村,工作任重道远。2023年,县本级预算财政投入资金1463万元,用于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和涉农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州下达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资金的情况,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逐年提高县级财政投入,加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助推产业振兴的主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财政补助资金杠杆作用助推产业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为努力建设好我县产业振兴,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全县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敬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支持财政工作!

牟定县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温绍海 0870-52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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