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你们亲自上门为我父亲办理入矫手续,您的到来,使家人感到极大的安心……”入矫宣告程序圆满结束后,刘某某的家属反复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并承诺将全力配合司法所,确保其父亲刘某某在矫正期间得到妥善的监督管理。
家属致谢显温情
2025年3月12日,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给予缓刑二个月。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刘某某不幸腿部受伤,导致行动受限,生活无法自理,因此无法亲自完成报到及宣告程序。鉴于此特殊情况,牟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与当地司法所采取了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刘某某办理了社区矫正手续。
上门服务暖人心
在刘某某的住所,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进行了细致的核实,并采集了基础信息,同时进行了矫正教育的交流。通过与刘某某及其家属的深入沟通,并查阅其医疗记录,工作人员对其健康状况、生活状况以及思想动态进行了全面的了解。随后,在家属的陪同下,为刘某某办理了矫正手续,并详细解释了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还劝勉刘某某安心休养,并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免除其参与公益活动,改为上门进行个性化教育学习。刘某某及其家属对此表示了深切的感激,并承诺将来会更加积极地配合矫正工作,认真地接受社区矫正。
分级管理提质效
“上门入矫”服务,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同时传递了司法的温情,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刘某某的家属表示:“司法局不仅依法行政,还站在我们的立场上为我们着想,这样的服务让人感到温暖。”
下一步,牟定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将继续坚持严格与温情并重,监管与关怀并行的执法理念。针对具有不同特点的社区矫正对象,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个性化矫正措施”,以真诚的态度和细致的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提升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