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梁国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牟定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县审计局实施完成审计项目41项,即:县级财政管理审计3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6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4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4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项,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3项。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167.09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92455.46万元。审计后应上缴财政726.06万元并已上缴503.15万元;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374.36万元;应归还并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11万元;应调账并已调账处理49.45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99条;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7项,涉及金额289.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牟定县财政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目标,积极落实财税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管,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和绩效管理,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1年度预算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 11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同比增收2 390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 86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支6 570万元,增长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 00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2.2%,同比减收3 890万元,减少18.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 07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10.5%,同比增支41 129万元,增长108.4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8 60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8.92%,同比增收6 023万元,增长26.67%;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3 54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3%,同比增支922万元,增长4.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万元、支出36万元。
一、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级专项预算不细化8100.24万元;二是31家预算单位欠缴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租车费151.77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拨资金48167.37万元;四是非税收入专户土地保证金科目长期挂账71.14万元。
2.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滞拨资金526.74万元,项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支出比例低、闲置沉淀826.59万元,未及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11笔5 348.66万元,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3.2019-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项目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11081.60万元,违规出借项目债券资金7647.97万元,政府基金收入未及时缴库17.64万元,项目应筹措资金到位率低,部分专债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停车场专债项目投入运营项目产出效益不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委编办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0.5万元;县文旅局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13.59万元、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15.8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20.70万元;县自然资源局违规报销差旅费0.07万元(对县委党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地震局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已并入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处理)。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共实施民生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4项,除2021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审计未发现问题外,其他3个项目发现问题13个。
1.牟定县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差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突出,公厕和户厕建管水平有待提升,村容村貌提升仍需加强,长效管护机制执行有差距,部分乡镇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率不高,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64.18万元,凤屯镇资金支出报账不及时281.25万元。
2.牟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019、2020年度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2021年度项目未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建设内容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参建单位合同价款96.48万元。
3.牟定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安置点附属设施项目拖欠工程款554.76万元(安乐乡猫街集镇、桃源阳火冲,蟠猫乡古岩彝和新村,江坡镇集镇)。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14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 10589.04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0214.68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374.36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326.5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价款374.36万元;二是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326.54万元;三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6.6万元;四是违规发放补贴及误工费1.22万元;五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及在建设成本中列支不相关支出0.65万元;六是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54.06万元;七是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杨成芳、汪艳霞、王玉员、李静薇、李晓宏、周俸朱6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支出方面存在4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0.88万元,3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1.52万元;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5个单位的政府采购与询价不规范53.95万元,3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0.71万元;三是“三公”经费方面存在6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4.43万元,2个单位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33万元;四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金额35.97万元;五是1个单位向承租商户多收取电费7.83万元;六是1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86万元;七是1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工会经费收支。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1.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玉员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牟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地类冲突;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批而未供用地718.26亩;耕地保有量低于规划下限;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监督不到位,致使11家企业欠缴土地复垦费835.45万元;企业欠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84.63万元;企业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565.04万元。
2.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李晓宏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环境监管执法查出问题的后续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有差距,对相关企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相关企业污水排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企业“三同时”制度。
(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看守所、县委7家常委部门及楚姚高速公路牟定段征地拆迁资金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28个。其中:
1.县看守所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10.99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1.07万元;违规为上级主管部门列支费用27.06万元;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未妥善保管,造成部分资料灭失;养猪厂卖菜销售收入67.48万元中存在编制部分虚假经济事项开具发票无法核实的行为;使用不合规票据白条例收支181.61万元;违规设置多套账外账153.57万元;民警食堂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费用1.09万元,伙食账超支2.38万元;收入未入账0.31万元,资金长期账外存放及体外循环0.82万元;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3.22万元;少计固定资产17.34万元;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13.47万元;会计及出纳账不能真实全面反映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科目账账、账证、账实不符。
2.县委7家常委部门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8.72万元(县委机要局),违纪款项过渡户余额692.73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0.33万元,少计固定资产17.90万元,扩大支出范围0.6万元,“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往来款处理不及时。
3.楚姚高速公路牟定段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截留县级配套资金444万元,违规借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 391.76万元,挤占征地拆迁工作经费2万元,技术咨询服务未按规定招标,应付未付征地补偿34.57万元,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6.84万元,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75.23万元。
(八)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含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政务服务事项未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理,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分单位存在“人进事不进”或“事进权不进”,部分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2.牟定县“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或林地审批政策调整造成停工,部分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滞留征地款350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52个项目143个问题,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县审计局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查出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整改。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审计共发现问题153个;发出《审计决定书》26个,执行完毕24个,未到执行期限2个。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税源建设和非税收入征管,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推动财政增收节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及时分配和精准安排使用直达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的盘活力度,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严格执行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的相关公务支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禁违规支付财政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可研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严控建设成本。各职能部门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项目建设。
(四)深化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确保已有问题抓紧清零,新增问题按期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堵塞管理漏洞、修补制度缺陷,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牟定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牟定县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项目 |
问题摘要 |
审计处理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
1.2021年度县级专项预算不细化,涉及金额8 100.24万元 |
责令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细化专项预算 |
县财政局 |
2.31家预算单位欠缴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租车费151.77万元 |
责令向相关欠缴单位追缴平台租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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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拨资金48 167.37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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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税收入专户土地保证金科目长期挂账71.14万元 |
责令进行清理,若该款项确实已无需支付或已无法确定支付对象的,及时上缴县财政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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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 |
5.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财政部门滞拨资金526.74万元 |
责令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支付数据的挂接工作,确保支付信息及时上传或录入监控系统 |
县财政局 |
6.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出比例低、闲置沉淀826.59万元 |
责令加强项目库建设,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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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及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11笔5 348.66万元 |
责令及时登录预算指标系统,准确标识直达资金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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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政“一体化”平台的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 |
责令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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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9年至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9.部分项目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11081.60万元 |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县财政局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
10.违规出借项目债券资金7647.97万元 |
责令限期追回违规出借的专项债券资金,并拨付至项目单位专用账户 |
牟鼎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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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基金收入未及时缴库17.64万元 |
责令限期将未缴政府性基金收入17.64万元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
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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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应筹措资金到位率低 |
建议加强自有资金筹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
县财政局及各项目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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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分专债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专债项目实施进度 |
各项目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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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停车场专债项目投入运营项目产出效益不高 |
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提升项目运营效益 |
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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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委编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15.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0.5万元 |
责令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清理,根据合同约定退还项目质量保证金0.5万元 |
县委编办 |
5 |
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16.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13.59万元 |
责令结余资金13.59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文旅局 |
17.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15.8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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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20.70万元 |
责令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清理,依法妥善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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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19.驻村工作队员违规报销差旅费0.06万元 |
在审计期间已经完成整改,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
县自然资源局 |
20.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0.01万元 |
在审计期间已经完成整改,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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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委党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问题并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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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问题并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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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问题并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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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牟定县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审计调查 |
2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差距 |
责令按照《牟定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牟办发〔2018〕22号)和《牟定县2020年攻坚方案》(牟农人居发〔2020〕1号)的规定抓好整改 |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
2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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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厕和户厕建管水平有待提升 |
责令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认真抓好整改 |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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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村容村貌提升仍需加强 |
责令按照《牟定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牟定县2020年攻坚方案》的规定抓好整改 |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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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64.18万元 |
责令将专项资金结余64.18万元上缴县财政国库 |
安乐、蟠猫、凤屯、共和、江坡、新桥等6乡镇,县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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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凤屯镇资金支出报账不及时281.25万元 |
责令凤屯镇对已完工项目及时报账 |
凤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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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长效管护机制执行有差距 |
责令各乡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辖区内各项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执行到位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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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部分乡镇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率不高 |
责令把垃圾运输车辆管护好、利用好 |
蟠猫、戌街乡,凤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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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牟定县2019-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
29.2019、2020年度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
责令今后严格按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县住建局 |
30.2021年度项目未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
责令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及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履行初步设计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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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21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 |
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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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参建单位合同价款96.48万元 |
责令及时支付相关参建单位合同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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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牟定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 |
33.集中安置点附属实施项目拖欠企业工程款554.76万元(安乐乡猫街集镇、桃源阳火冲,蟠猫乡古岩彝和新村,江坡镇集镇) |
责令安乐乡、蟠猫乡、江坡镇政府积极筹集资金,及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
安乐、蟠猫乡和江坡镇政府 |
13 |
牟定县2021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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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乐乡直苴村委会栗木冲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34.多计工程价款3.06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3.06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35.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29.26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29.26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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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凤屯镇腊湾村委会白沙河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36.多计工程价款1.35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1.35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37.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11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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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共和镇南山寺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38.多计工程价款0.81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0.81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39.违规发放津补贴0.40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0.4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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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0.20万元 |
责令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0.2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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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凤屯镇凤屯村委会凤屯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41.多计工程价款1.67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1.67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18 |
凤屯镇凤屯村委会西沙郎村民小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42.多计工程价款0.75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0.75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43.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66.85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66.85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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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27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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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45.多计工程价款5.81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5.81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46.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79.77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79.7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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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53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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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凤屯等2个镇龙丰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48.多计工程价款25.38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25.38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49.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36.69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36.69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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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5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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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共和镇柳丰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51.多计工程价款19.37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19.37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自然资源局 |
52.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53.94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53.94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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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86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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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大海波水库平地河移民村搬迁解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54.多计工程价款40.62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40.62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江坡镇政府 |
23 |
江坡镇和平村委会何家庄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55.多计工程价款3.42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3.42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 |
56.在建设成本中列支不相关支出0.2万元 |
责令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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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17.65万元 |
鉴于实际,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葛根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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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9.8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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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牟定县左脚舞山城1环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59.多计工程价款34.93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34.93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住建局 |
25 |
牟定县城第二水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60.多计工程价款26.94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26.94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水务局 |
6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4笔1.14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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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以公务接待名义违规报销异地就餐费0.06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报销的异地就餐费0.06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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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违规发放居委会“三职干部”误工费0.42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误工费0.42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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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32.48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32.48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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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超过3%)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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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牟定县城第二水厂配套管网二期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66.多计工程价款189.58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189.58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水务局 |
67.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1笔0.94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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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公务接待报销账实不符1笔0.004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报销的资金0.004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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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以公务接待名义违规报销异地就餐费23笔0.65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报销的资金0.65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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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在建设成本中列支不相关支出0.25万元 |
责令调整相关账目,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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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违规发放村委会“三职干部”误工费0.4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误工费0.4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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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9.88万元 |
责令将项目结余资金9.88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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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10.07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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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超过3%)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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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牟定县伏龙基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75.多计工程价款20.65万元 |
责令对多计工程价款20.65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
县水务局 |
76.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金额33.56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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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未按规定及时签订永久征地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
责令及时签订永久征地补偿协议,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征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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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杨成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78.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1笔印刷款5.42万元支出未经党委会讨论)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牟定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规定 |
县文旅局 |
79.向承租商户多收取电费7.83万元 |
责令将多收取电费结余部分2.98万元上缴县财政,今后应严格按照核定电价向商户收取电费 |
县文旅局、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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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违规列支礼品费用0.48万元 |
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
县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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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扩大开支范围购买运动服0.79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资金0.79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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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虚开住宿费发票报销0.03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资金0.03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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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7年政府采购无询价记录13.27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市场询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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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隐匿列支“三公”经费21笔1.18万元 |
责令严格会计核算,严禁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名义列支“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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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67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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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汪艳霞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6.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纪念品0.13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资金0.13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政管局 |
87.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19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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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中标供货商与询价时报价供货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符合竞争要求3.11万元 |
责令今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市场询价采购程序不走过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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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玉员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89.违规报销差旅费0.45万元 |
责令收回多报销的差旅费0.45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自然资源局 |
90.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6.93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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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购置办公设备无询价采购记录6.32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市场询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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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购置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6.82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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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86万元 |
责令将结余资金86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自然资源局 共和、江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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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少计固定资产0.17万元 |
责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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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静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95.违规报销差旅费0.18万元 |
责令向相关在职人员收回违规资金0.12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委党校 |
9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23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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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工会经费收支未实行独立核算 |
责令按规定及时设立工会经费会计账簿,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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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李晓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98.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08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99.购置买办公设备、实验室试剂及耗材无询价采购记录12.51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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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购置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少计固定资产0.38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责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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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县地震局局长周俸朱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0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的经费支出3笔合计金额30.55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牟定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规定,民主决策 |
县地震局 |
102.违规报销差旅费0.22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报销差旅费0.22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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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扩大开支范围支出0.12万元 |
责令收回未整改的余额0.05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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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违规报销应由接待对象个人负担的住宿费0.02万元 |
责令收回违规报销住宿费0.02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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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4.31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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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政府采购采购未询价金额1.92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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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少计固定资产0.16万元 |
责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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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隐匿列支接待费0.15万元 |
责令今后严格按规定核算“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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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王玉员同志任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
10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牟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地类冲突 |
责令在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再次出现规划冲突 |
县自然资源局 |
110.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批而未供用地718.26亩 |
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对批而未供的土地进行清查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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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耕地保有量低于规划下限 |
责令结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对突破规划底线被占用的耕地进行整改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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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监督不到位,致使11家企业欠缴土地复垦费835.45万元 |
责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土地复垦责任的落实,严格按规定收缴土地复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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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企业欠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84.63万元 |
责令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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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企业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565.04万元 |
责令加大对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催收力度,确保按时足额收缴矿业权出让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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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李晓宏同志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
115.对环境监管执法查出问题的后续跟踪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 |
责令加强环保工作监管,加大对查处问题的后续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116.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有差距,对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
责令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日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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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对相关企业污水排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
责令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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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未严格执行企业“三同时”制度。注: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责令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三同时”制度执行和环评审批等情况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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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牟定县看守所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财政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 |
119.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10.99万元 |
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
县看守所 |
1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1.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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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违规为上级主管部门列支费用27.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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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未妥善保管,造成部分资料灭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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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养猪厂卖菜销售收入67.48万元中存在编制部分虚假经济事项开具发票无法核实的行为 |
移送牟定县公安局党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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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使用不合规票据白条例收支181.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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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违规设置多套账外账153.57万元 |
责令将原养猪厂、酒厂账外资金结余1.28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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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民警食堂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费用1.09万元、伙食账超支2.38万元 |
责令将扩大支出范围1.09万元及超支2.38万元向个人收回后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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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收入未入账0.31万元、资金长期账外存放及体外循环0.82万元 |
责令收回账外资金1.13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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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3.22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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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少计固定资产17.34万元 |
责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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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13.47万元 |
责令限期改正,今后公务支出全面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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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会计及出纳账不能真实全面反映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科目账账、账证、账实不符 |
责令对2019年11月以来的账务进行清查、核实后,补记、更正和重新记账,达到账账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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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县委办公室等7家单位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财政收支审计 |
132.违规发放津补贴8.72万元 |
鉴于上述问题已经在清理机关津补贴时作为问题上报,本次审计不作重复处理 |
县委机要局 |
133.违纪款项过渡户资金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692.73万元 |
责令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县纪委县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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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电话通知代替公函 |
责令今后应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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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少计固定资产17.90万元 |
责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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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
责令今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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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扩大支出范围0.6万元 |
责令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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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往来款处理不及时 |
责令对往来款进行清理,依规妥善作出处理 |
县纪委县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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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牟定段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
139.截留县级配套资金444万元 |
(已在楚雄州审计局对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处理,本次审计不再重复处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140.违规借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 |
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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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 391.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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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挤占征地拆迁工作经费2万元 |
江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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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技术咨询服务未按规定招标 |
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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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应付未付征地补偿34.57万元 |
责令县协调办督促江坡镇及时签订征用协议,并按协议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 |
江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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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6.84万元 |
责令今后应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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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75.23万元 |
责令按规定补充完善相关凭证和手续,确保会计资料合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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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2021年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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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牟定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147.政务服务事项未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理 |
责令加大工作力度,将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按要求进驻大厅办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
县政管局 |
148.政务服务大厅部分单位人进事不进或事进权不进,未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
建议加强入驻窗口的管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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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部分项目中介服务事项选取未进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 |
责令加强中介服务事项选取监管力度,提高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服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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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未及时公布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索引 |
责令及时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索引,为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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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牟定县“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151.二个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或林地审批政策调整,造成停工(高泉闸水库、小土锅箐水库工程) |
建议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完备有关审批手续,防止造成半拉子工程,争取尽快发挥效益 |
县水务局 |
152部分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
责令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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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牟定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滞留征地款350万元 |
责令及时兑付征地补偿款 |
注:1-3为县级财政管理审计,4-9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13为民生专项资金审计,14-27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8-33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4-35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36-38为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9-41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