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梁国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牟定县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县审计局实施完成审计项目52项,即: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2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5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6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1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2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项,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1项。查处违规问题金额845.36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2 186.96万元。审计后应上缴财政并已上缴831.3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69.08万元;应归还并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0.52万元;应调账并已调账处理2814.19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127条;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2项,涉及金额114.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牟定县财政工作继续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六稳”“六保”为前提,重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等,顺利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20年度预算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2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收1161万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9%,同比增支8929万元,增长5%。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134383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6461万元,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 917万元。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41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5%。同时,严格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保障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全年为企业新增减免税费5 810万元。
一、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备费预算执行率低;二是违规退付国库库款218.40万元;三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1085.72万元;四是部分预算单位结余两年以上专项资金29.44万元;五是项目管理不规范623.44万元;六是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覆盖率不高。
2.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47.93万元;二是结余两年以上专项资金4.28万元;三是以拨作支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四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7 786.2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5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公经费管理方面:1个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38万元,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7.30万元,1个单位隐匿列支三公经费0.45万元,1个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4.52万元,二是预算支出方面:1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0.15万元,无预算支出16.94万元;三是非税收入征缴方面:1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4万元;四是存量资金方面:2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18.20万元;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3个单位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11万元。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共实施民生专项资金审计6项。
1.2019年牟定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未发现问题。
2.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发现2个问题:一是个别项目修正建设内容未及时报批;二是少数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
3.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脱贫攻坚审计发现6个问题:一是6个单位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15.04万元;二是5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90.55万元;三是1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3.67万元;四是4个单位其他应收款报账不及时1090.28万元;五是6个单位11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六是6个单位23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
4.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2个问题: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0.71万元;二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
5.滇中引水工程牟定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4个问题:一是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1868.33万元;二是1个乡镇多计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少列应收款7.79万元;三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4万元;四是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25.06万元。
6.牟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4个问题:一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95.16万元、账账不符0.63万元;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四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低。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21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 11 020.3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0 551.2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469.0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结算工程造价469.08万元;二是多支付工程款2.78万元;三是结余资金未缴财政280.07万元;四是超计划投资111.93万元;五是重复报销差旅费0.12万元;六是接待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5.17万元;七是将不属项目应负担的支出列入建设成本0.88万元。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董兵、张良先、普向飞等12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64.3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84.2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支出方面:凤屯镇违规发放行车安全奖0.48万元;县交通局挤占专项资金1.41万元;4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1.02万元;江坡镇违规扩大开支范围3.24万元;县发改局改变资金用途0.53万元;新桥镇违规将资金转入村委会财务人员个人账户116万元。二是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凤屯镇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财政0.05万元;县交通局坐支非税收入0.07万元。三是存量资金方面:4个单位应缴未缴专项资金结余155万元。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县发改局购置办公设备无询价记录8.87万元;县供销社取得出租固定资产收入未缴税金2.33万元;5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222.80万元;县交通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五是三公经费方面:11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94.82万元;4个单位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8.34万元;县人社局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4.14万元;六是3个乡镇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98.50万元。七是安乐乡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八是县工商联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1.凤屯镇党委原书记代金、镇长董兵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与省级公益林重叠654.10亩、耕地与天然林重叠34.72亩、园地与天然林重叠2.24亩,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不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尚未执行完毕,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超规划数2.196公顷,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辖区内部分企业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街长制工作未能全面落实。
2.县发展和改革局何光明同志任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未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未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方案;三是未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和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四是未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马厂和官河村委会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非税收入未缴财政5.72万元、账务处理错误909.27万元。2个村委会均存在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虚列支出29.41万元;收入未纳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核算、坐收坐支21.09万元;村集体经济不实3.97万元;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 633.33万元。
(八)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实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及跟踪审计:审计未发现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149个,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县审计局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处的问题,均已得到了整改和纠正。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审计共发现问题127个,发出《审计决定书》34个,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着力壮大税源基础,不断提高资金绩效。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力度,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行政运转的前提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加大预算统筹和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对冲疫情减收影响。
(二)强化预算单位监管,促进增强预算约束性。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管理挂钩的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增强基层单位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财务管理,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自然资源、水利、环保、农业等执法主管部门应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查处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执法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应依法依规,加大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
(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监督有机贯通,增强监督合力。认真执行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相关规定,促进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牟定县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处问题清单
牟定县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项目 |
问题摘要 |
审计处理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及跟踪审计 |
(无问题) |
||
2 |
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
1.预备费预算执行率低. |
建议今后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当先动支预备费,避免新增预算 |
县财政局 |
2.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218.40万元 |
今后应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无理由退库 |
县财政局 |
||
3.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1 085.72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库 |
县财政局 |
||
4.部分预算单位两年以上专项资金结余29.44万元 |
责成全额收缴县财政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牟定一中、茅阳二小 |
||
5.项目库管理不规范。对项目库中22个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623.44万元未实行动态管理并进行清理,县级专项资金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使用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各预算单位在申报县本级和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时,均应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录入项目库数据,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予向上申报,不予安排县级财政资金 |
县财政局 |
||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覆盖率低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牟定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全过程工作。 |
县财政局 |
||
3 |
牟定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1.国库额度结转结余2年以上资金4.2 8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对已分配未使用完的资金进行清理、核实,并将剩余额度收回县国库统筹使用 |
县财政局 |
2.非税收入未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47.9 3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将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
|||
3.“以拨作支”违规将国库资金20万元调入财政专户 |
责成县财政局将该结存资金上缴省财政 |
|||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77 86.29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限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
|||
4 |
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1.“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38万元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新桥镇人民政府 |
2.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7万元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 |
|||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4万元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
|||
5 |
牟定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15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向有关人员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县财政局 |
2.“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0.3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 |
|||
3.无预算支出资金16.94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 |
|||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
责成县财政局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清理,依法妥善作出处理 |
|||
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1.52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 |
|||
6 |
牟定县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0.8万元。 |
责成将专项资金结余上缴县财政 |
县工商联 |
7 |
牟定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1.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17.40万元 |
责成将专项资金结余上缴县财政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1 1万元 |
责成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达到账实相符 |
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协 |
||
8 |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隐匿列支“三公经费”0.45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县发展 和改革局 |
9 |
2019年牟定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
(无问题) |
||
10 |
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
1.个别项目修正建设内容未及时报批(共和镇新甸村委会等芦笋种植、蟠猫乡古岩片区经济林果种植和丫口片区软籽石榴种植项目) |
责成共和镇、蟠猫乡政府尽快办理修正项目建设内容的报批手续 |
共和镇、蟠猫乡 |
2.少数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共和镇新甸村委会等芦笋产业种植、江坡镇高家村委会李子种植、新桥有家村食用菌种植二期项目) |
责成县扶贫办督促共和镇、江坡镇、新桥镇政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
共和镇、江坡镇、新桥镇、县扶贫办 |
||
11 |
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71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棚改办 |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
|||
12 |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脱贫攻坚资金审计 |
1.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15.04万元(其中:共和镇26.63万元、凤屯镇2.55万元、戌街乡15.84万元、新桥镇32.39万元、安乐乡10.22万元、县水务局27.40万元) |
责成将超标准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分别退还给相关项目承包单位 |
共和镇、凤屯镇、新桥镇、戌街乡、安乐乡、县水务局 |
2.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90.55万元(共和镇7.21万元、蟠猫乡60.85万元、戌街乡8.05万元、新桥镇1.13万元、县水务局13.32万元) |
责成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共和镇、蟠猫乡、戌街乡、新桥镇政府及县水务局 |
||
3.蟠猫乡少计固定资产3.67万元 |
责成将少计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蟠猫乡人民政府 |
||
4.其他应收款报账不及时1090.28万元 |
责成及时完成报账 |
凤屯镇、江坡镇、蟠猫乡、戌街乡 |
||
5.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共和镇3个、凤屯镇3个、江坡镇2个、蟠猫乡1个、戌街乡1个、水务局小土锅箐水库工程) |
责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 |
共和镇、凤屯镇、江坡镇、蟠猫乡、戌街乡、县水务局 |
||
6.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蟠猫乡3个、共和镇2个、新桥镇8个、江坡镇4个、县水务局6个) |
责成对完工的项目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 |
蟠猫乡、共和镇、新桥镇、江坡镇、县水务局 |
||
13 |
滇中引水工程牟定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
1.未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1868.33万元 |
责成凤屯镇、江坡镇与涉及的征占地村集体、农户签订土地征占用补偿协议 |
凤屯镇人民政府 江坡镇人民政府 |
2.凤屯镇多计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少列应收款7.79万元 |
责成凤屯镇作调账处理 |
凤屯镇人民政府 |
||
3.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04万元 |
责成凤屯镇补记入账 |
凤屯镇人民政府 |
||
4.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5.06万元 |
责成县滇引办、凤屯镇、江坡镇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完善接待报销手续 |
县滇引办、凤屯镇人民政府、江坡镇人民政府 |
||
14 |
牟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95.1 6万元、账账不符0.63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查明原因后进行更正补记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建行 |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 |
责成县住建局及县建行尽快将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规定设分户账,并将存款利息按规定结息到户 |
|||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 |
责成县住建局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对住宅维修资金单独设账套进行专账核算。 |
|||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低 |
责成县住建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尽快应用云南省统一开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方便业主查询维修资金相关信息 |
|||
15 |
凤屯镇人民政府镇长董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发放行车安全奖0.48万元 |
责成收回违规发放行资金上缴省财政 |
凤屯镇人民政府 |
2.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48.10万元 |
责成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
|||
3.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18.12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4.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101.74万元 |
责成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5.非税收入未缴财政0.05万元 |
责成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
|||
6.少计固定资产23.95万元 |
责成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
16 |
安乐乡人民政府原乡长邓示锦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9.15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安乐乡人民政府 |
2.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0.22万元 |
责成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
|||
3.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
责成今后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事项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17 |
江坡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张良先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列支会议费3.24万元 |
责成将违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后上缴省财政 |
江坡镇人民政府 |
2.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质金40.14万元 |
责成退还超标准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
|||
3.隐匿列支“三公经费”5.17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按规定管理核算“三公”经费 |
|||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17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5.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8.52万元 |
责成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6.少计固定资产0.82万元 |
责成将少计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
18 |
牟定原县招商局局长杨三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招商引资接待管理不规范12.53万元 |
责成今后严格执行招商引资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投资促进局 |
19 |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江长寿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18万元 |
责成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4.14万元 |
责成进一步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的支出管理 |
|||
3.少计固定资产9.64万元 |
责成把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
4.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28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核算“三公”经费 |
|||
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1.44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20 |
牟定县供销合作社主任普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取得出租固定资产收入2.33万元未计缴相关税金 |
责成按规定补缴税款 |
县供销社 |
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71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21 |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普晓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 |
责成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县交通运输局 |
2.挤占专项资金1.41万元 |
责成将挤占专项资金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
3.坐支非税收入0.07万元 |
责成将坐支的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
|||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
责成查明原因,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 |
|||
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6.35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22 |
牟定县统计局局长李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52万元 |
责成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级财政 |
县统计局 |
2.隐匿列支“三公”经费0.40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核算“三公”经费 |
|||
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04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23 |
新桥镇党委书记杨朝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无问题) |
||
24 |
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普向飞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1.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13.13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新桥镇政府 |
2.违规将资金转入村委会财务人员个人账户115.80万元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辖村委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 |
|||
3.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42.96万元 |
责成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4.隐匿列支“三公经费”11.49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核算“三公”经费 |
|||
5.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87.77万元 |
责成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
25 |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何光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1.改变项目资金用途0.53万元 |
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自行上缴县财政国库处理 |
县发展 改革局 |
2.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6.75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3.购置办公设备无询价采购记录8.87万元 |
责成严格按照牟定县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市场询价,确保市场询价采购程序不走过场 |
|||
4.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1.95万元 |
责成牟定县脱贫摘帽安居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国库 |
|||
5.应列未列固定资产0.62万元 |
责成把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
|||
26 |
牟定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郑本聪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1.43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工商联 |
2.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0.28万元 |
责成向相关人员追回无出差审批单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
3.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
责成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
|||
27 |
凤屯镇党委原书记代金、镇长董兵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
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与省级公益林重叠654.10亩、耕地与天然林重叠34.72亩、园地与天然林重叠2.24亩,农村居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不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尚未执行完毕,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超规划数2.196公顷,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
责成凤屯镇核实基本农田、耕地、园地规划与公益林、天然林等重叠情况,按照划定标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资料及时调整,健全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工作,应主动督促跟踪法院强制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及时调整和修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制度 |
凤屯镇党委、政府 |
2.水资源管理存在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不到位,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 |
责成凤屯镇加强河长制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
3..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辖区内部分企业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街长制工作未能全面落实 |
责成凤屯镇督促有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和街长制工作 |
|||
28 |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何光明同志任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
1.未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
认真履行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牵头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联席会议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具体问题,确保牟定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出真实结果并加以运用。 |
县发展 改革局 |
2.未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方案 |
||||
3.未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和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
||||
4.未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牵头履行好能耗“双控”的组织领导和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
29 |
2017年度6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9.57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项目资金结余52.28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30 |
2018年度16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53.64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重复报销差旅费0.12万元 |
责成收回重复报销差旅费归还原资金渠道 |
|||
3.项目资金结余138.91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4.接待费管理不规范1.35万元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5.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3.82万元 |
责成严肃整改不规范的差旅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
31 |
左脚舞山城北干道景观路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6.90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2 |
城镇上山50米主干道(北干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74.8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项目资金结余18.99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33 |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8.9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4 |
凤屯等4个乡镇田丰等27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4.67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自然资源局 |
35 |
共和等3个乡镇天台等3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3.5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自然资源局 |
36 |
共和等4个乡镇王家等7个村增减挂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2.6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自然资源局 |
37 |
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3.57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公安局森林 警察大队 |
38 |
县森林公安局三峰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6.84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公安局森林 警察大队 |
39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戌街片区)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1.60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农业农村局 |
40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飒马场村委会片区)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0.3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农业农村局 |
41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猫街村委会片区)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0.10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农业农村局 |
42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厂村委会片区)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0.64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农业农村局 |
43 |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古岩村委会片区)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0.1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
县农业农村局 |
44 |
共和镇天山村委会李房子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46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搬迁安置办 |
2.项目资金结余2.07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实施其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
|||
45 |
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丫口李家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95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搬迁安置办 |
46 |
共和镇庆丰村委会赵旗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7.6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搬迁安置办 |
2项目资金结余8.03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实施其他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
|||
47 |
牟定县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左家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计工程价款8.35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项目资金结余27.78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3.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 |
|||
4.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 |
责成县水务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的有关规定 |
|||
48 |
牟定县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安益 小流域治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计工程价款14..06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项目资金结余32 .01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
3.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
责成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 |
|||
4.将不属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88万元列入建设成本 |
责成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账目 |
|||
49 |
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计工程价款45.61万元 |
责成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
青龙初级中学 |
2.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
责成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
3.部分工程项目办理虚假地勘及图审手续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处理 |
|||
4.超投资计划111.93万元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处理 |
|||
50 |
县工业投资公司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财务收支审计 |
1.非税收入未缴财政5.72万元 |
责成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5.72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工业投资公司 |
2.账务处理错误4笔,涉及金额909.27万元 |
责成调整账务 |
|||
51 |
新桥镇马厂村民委员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 |
1.虚列支出10.32万元 |
责成新桥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今后为村委会预留适当的备用金,村委会今后必须用真实的支出单据到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报账核销 |
新桥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马厂村委会 |
2.收入未纳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核算,坐收坐支14.82万元 |
责成马厂村委会将结余资金6.55万纳入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管理核算 |
|||
3.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 |
责成马厂村委会严格相关执行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 |
|||
4.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实1.5万元 |
责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核实核算村集体收入来源 |
|||
5.食堂账收支结余记账错误0.06万元 |
责成补记按期核对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
|||
6.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4 41.8 5万元 |
责成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补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
|||
52 |
新桥镇官河村民委员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 |
1.虚列支出19.09万元 |
责成新桥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今后为村委会预留适当的备用金,村委会今后必须用真实的支出单据到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报账核销 |
新桥镇财政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官河村委会 |
2.收入未纳入村委会会计账务核算3.07万元 |
责成官河村委会补记入账 |
|||
3.县级部门拨入资金未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核算3.2万元 |
责成官河村委会将资金纳入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管理核算 |
|||
4.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 |
责成官河村委会严格相关执行规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 |
|||
5.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实2.47万元 |
责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核实核算村集体收入来源 |
|||
6.村集体资产账实不符191.4 8万元 |
责成新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补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