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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7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62P-/2023-0616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刘春兰、包瑞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刘春兰,女,34岁,牟定县人民医院职工。

2023年4月7日7时20分左右,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修期间,下楼上班(参训)时踩滑摔倒在楼梯上,造成腰部、腿部受伤。被楚雄州中医院诊断为:L2-L3右侧横突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包瑞,男,32岁,四川旭成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3年4月6日下午5时5分左右,包瑞在戌街乡果兴佐村楚雄CX工程项目C3合同段内开挖地下洞库掌字面工作时,被钻眼台架上面放置的打钻备用钻杆落下砸到,造成头部、肩部、胸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沈丽华,女,49岁,牟定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职工。

2023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沈丽华从庆丰水库出发沿九九沟沟埂巡查供水情况,在行经三江口迤下闸左岸时,下肢前滑至身体失衡摔倒受伤,导致头部、腿部、背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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