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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0)第03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62P-/2020-0413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13日 主题词: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0)第03号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胡光华等6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胡光华,男,牟定县茅阳初级中学七年级209班原班主任。2020年2月19日下午, 胡光华按照县教育体育局、茅阳初级中学的统一要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动向、健康状况、控辍保学等情况排查工作,突感身体不适,经牟定县中医医院120急救医生抢救无效,于2月19日21:10左右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2.杨润忠,男,云南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2月22日上午10:00左右,杨润忠在公司的牟定县彝和园三期项目处施工作业时,不慎踩空坠落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3.陈雄,男,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职工,生前为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20年2月26日,陈雄到戌街乡、蟠猫乡检查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感觉身体不适,当晚出现腹痛、呕血等症状。2月27日上午,陈雄与单位同事对接继续到重点项目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后复发呕吐、呕血等症状,经牟定县中医医院120急救医生抢救无效,于2月27日13:00左右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视同为工伤。

4.曹光年,男,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工。2020年2月25日14:03左右,曹光年驾驶二轮燃油助力车去上班,途经万寿路与东二小区交叉路口处发生车祸,据牟定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曹光年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拟认定为工伤。

5.莫仕洪,男,牟定县中医医院职工。2020年3月6日上午09:00左右,莫仕洪在医院住院部更换病房传呼铃线路过程中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6.王开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驾驶员。2020年3月27日19:30左右,王开成参与单位公务接待,前往开车返回单位途中,不慎扭伤左脚脚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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