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及日常政务;
2.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会务、保密、信访、综治、档案、接待工作;
3.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参与和指导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
5.负责机关和司法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后勤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使用本部门业务经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2.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3.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5.承担本单位的法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工作职责:
1.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
2.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3.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4.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5.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四)普法与法治宣传股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
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
2.组织实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法规和规章;管理牟定县设立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
3.受理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工作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
2.指导、监督人民调解、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管理调解组织。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七)社区矫正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各乡(镇)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承担牟定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和牟定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26798
(八)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2.组织依法治县工作的调查研究、经验推广工作;
3.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九)政工股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本部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干部教育培训、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5017
二、下属单位
(一)牟定县人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3.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5.组织指导“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法律援助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联系电话:0878-5215148
(二)云南省牟定县公证处
工作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联系电话:0878-5216077
三、派出司法所
(一)牟定县司法局共和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194号
联系电话:0878—5217148
(二)牟定县司法局新桥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新桥镇零公里。
联系电话:0878—5311148
(三)牟定县司法局江坡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江坡镇龙排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51148
(四)牟定县司法局凤屯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凤屯镇飒马场。
联系电话:0878—5371248
(五)牟定县司法局安乐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安乐乡猫街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21148
(六)牟定县司法局蟠猫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蟠猫乡大古岩集镇。
联系电话:0878—5391148
(七)牟定县司法局戌街司法所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稳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牟定县戌街乡戌街村89号。
联系电话:0878—533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