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处理、各种文稿草拟、各类信息上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外宣工作;承担综治、信访、保密、督查、考评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协调和组织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中心工作。
(二)人事规划财务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项目规划及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内部财务审计及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三)医政药政股。草拟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规范及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导、监督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市场;负责组织协调独生子女病残儿童、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处方及培训工作;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方案;监督检查各单位网上采购药品配送、使用及医保用药情况。
(四)中彝医管理与科教股。拟订中彝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彝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彝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彝医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承担中彝医药师承人才教育培养、中彝医药科技、文化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彝医药资源普查;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及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县中(彝)医药局的具体工作。
(五)疾控防艾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拟订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实施;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承担应急准备、处置救援、信息收集、分析评估等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县爱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牟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拟订艾滋病防治政策、措施、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负责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局的具体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拟订乡、社区、村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大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兑现有关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待政策;负责计生统计、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培训、避孕节育指导、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基层人口统计台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有关职责。
第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级职数11名。
第六条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牟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