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云南牟定彝和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2)07号 |
违法事实 |
云南牟定彝和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彝和园三期A区未按照规划许可的建筑面积进行建设,超出规划许可证规定建盖建筑面积1332.47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房屋1325.22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7.25平方米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及牟住建发〔2021〕17号《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牟定县商品房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通知》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违法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325.22平方米工程造价1550/㎡的5.5%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1297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玖佰柒拾伍元),砖混结构建筑面积7.25平方米工程造价1400/㎡的5.5%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558.25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捌元贰角伍分),合计罚款人民币113533.2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伍佰叁拾叁元贰角伍分)。 |
罚款金额(万元) |
11.353325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 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2月28日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