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重要会议、起草重要文稿及文件;承担机要、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机构编制、人事、绩效管理、教育培训、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配合分管领导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办秘书股职责,处理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878-6084561
(二)法规股。
工作职责:
负责制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督办计划的执行情况,统计审计成果;组织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提供审计所需法律法规咨询和指导;组织实施审计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牵头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工作;承担机关普法学习宣传和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受理审计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对局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联系电话:0878-6084557
(二)财政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牵头开展年度审计整改督查检查工作,起草县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其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授权,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878-6084560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价;负责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的监管;开展重大项目稽察。
联系电话:0878-6084550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工作职责:
负责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调研、汇总、交流、内外联系协调和其他综合性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复核把关工作;负责划入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承担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五)社会保障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对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联系电话:0878-6084562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及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起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联系电话:0878-6084556
(八)电子数据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为各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对县属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
联系电话:0878-6084562
(九)行政事业审计股。
工作职责:
组织审计县属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牵头开展县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联系电话:0878-6084557
(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工作职责:
对全县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占概算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以及比例未超过50%但政府拥有建设项目或营运控制权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使用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国外援助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委托审计项目招标和对委托审计项目进行管理,制定有关的委托审计工作规范;加强社会中介人员工作的督导,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政府投资审计业务资料进行核查,确保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