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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9·30”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推进会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8-1220349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2月11,我县召开“9·30”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推进会议。

    县党政领导李绍文、赖有常、余海潮、李自德、杨家寿、李春俊、尹守用、李厚禹出席会议。县委书记李绍文就抓好“9·30”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民房恢复建设工作强调了七点意见:第一,必须深化思想认识;第二,必须压实工作责任;第三,必须改进工作作风;第四,必须创新工作方法;第五,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第六,必须强化督促检查;第七,必须严明工作纪律。李绍文强调: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广大群众冷暖安危,各乡镇作为民房恢复重建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必须实行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全面领导和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全部房屋倒塌受灾群众在4月20号前都住进安全的房屋。要尽快组织干部职工摸清包保对象底数,做到不错、不漏、不重;要组织专门力量,逐家逐户开展调查统计,百分之百亲临现场核实,在最短时间内将群众目前的住房情况、建房意愿、救助救济等情况弄得一清二楚,并认真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辖区受灾群众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置重建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各包保责任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八包八保”工作,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开展包保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赖有常要求: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民房重建任务,统筹加快推进交通、水利、市政、卫生、学校、通讯等基础设施恢复建设;要对未开工项目及进展缓慢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倒排项目工期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恢复建设全面有力推进。

    县委副书记余海潮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上级有关要求及州委、州政府相关批示;共和镇、江坡镇、凤屯镇在会上简要汇报了洪涝灾害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