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资源土告字【2017】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牟定县城龙池北路东侧临街边的10宗、县城消防队保障房旁13宗共2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出让地块位于牟定县城龙池北路东侧临街边的10宗、县城消防队保障房旁13宗,共划分为23宗,以现状出让。宗地位置及面积详见《出让宗地图》及《小宗地出让情况明细表》。
二、出让用途及年限:用途确定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三、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宗地出让起始价均为2500元/平方米,增价幅度每次为1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按成交意向,竞买一宗10万元,竞买两宗20万元,以此类推)。
四、出让方式及时间
上述宗地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公告时间: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10日,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2日16:00时;在报名截止后,出让人于2017年9月23日8:30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场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拍卖地点于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时另行通知。
五、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以单位名义报名的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名的持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申请,方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22日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出让方指定帐户。保证金账户名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牟定支行;银行帐号:530017078360510045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未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竞买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缴清第一笔出让价款后,凭县土地收储中心开具的退款申请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款。参加竞买成交后又反悔者、不按时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不履行《竞买协议》的,竞买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不按期交清出让价款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按单方违约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三)受让人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逾期无偿收回土地;设计、建设方案须经县住建局审核批准,并严格执行《规划条件通知单》和小宗地上建房的规划建设管理规。
(四)本次出让的宗地委托中介拍卖机构组织现场拍卖会,竞得人需按拍卖有关规定向中介拍卖机构缴纳成交每宗地的0.5%的佣金,出让人不再承担拍卖佣金。
(五)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等出让资料,其他出让资料构成本次拍卖的合同要件;本公告由牟定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定县城新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878)5211555 联 系 人:毕先生 黑女士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