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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年)》审查前公示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8-122006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加大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恢复力度,尽快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趋势,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结构完整、功能完备、重点突出的湿地自然保护生态体系,为生态文明和“美丽牟定”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我县编制了《牟定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楚雄州规划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牟定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2018-2035年)》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一、公示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2018119日—20181115

四、公示地址:     

(一)网上公布地址:牟定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dx.gov.cn/)。

(二)现场公布地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口、牟定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务中心广场。

(三)牟定县电视台。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电话:0878-6084606

七、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保护的原;分类指导,批次推进的原则;立足长远,合理利用的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二)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以2017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为2018年至2035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为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具体包括主城区和左脚舞山城,总规划面积约为17.02km²。其中,主城区位于共和镇大部及左脚舞山城南侧工业组团;左脚舞山城是牟定新城区,位于主城区东侧,与主城区以元双公路分隔。

3、研究范围:根据实际湿地分布及规划需要,在规划范围基础上适当外延,并以水域为核心,将区域内影响湿地生态系统连续性和完整性的用地纳入规划范围,主要将与牟定中心城区紧密联系的河流、水库纳入湿地资源保护规划范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争取至规划期末县城内形成2处县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小区,县城60%以上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近期目标(20182020年);

3、中远期目标(20212035年。

(四)湿地保护布局

根据牟定县城湿地特征、地形地貌、水系特点等,构建“一带一区三园多点”的湿地保护总体布局框架,形成“绿水绕城郭、青山映彩霞、河流纵横交错、库塘星罗棋布、蓝绿空间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湿地生态格局,为牟定县湿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提供依据。

一带:贯穿牟定县城的龙川河城市湿地景观带;

一区:以黄莲塘、打拱坝、王冲水库、南干道水塘、清波邑村水塘、谷大坝等库塘为主的湿地保护小区;

三园:以龙川河、彝和园葫芦海、冬青水库为主建设的湿地公园。

(五)湿地保护体系规划

按照《湿地公约》对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及使用准则,根据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程度,构建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和其他区域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争取规划期末全县形成3处县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小区,保护湿地面积124.25hm2(其中,新增保护湿地面积34.91hm2),全县湿地保护率达到60%

(六)湿地恢复体系规划

根据牟定县湿地类型及湿地现状,规划从水体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植被恢复、湿地景观恢复等4个方面进行湿地恢复。

(七)湿地可持续利用规划

通过实施清洁种植、生态养殖及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从而降低湿地资源的污染。

八、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2、《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

3、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附:1、区位图

2、湿地资源分布

3、中心用地规划图

4、湿地保护总体布局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8

 

 

 

 

 

牟定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审查前公示

规划名称

牟定县湿地资源保护规划

公示单位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18919日—20181018

公示地点

1、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口;2、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务中心广场;3、牟定县电视台

公示意见

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建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联系电话:0878-5211523

(一)规划的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保护的原;分类指导,批次推进的原则;立足长远,合理利用的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二)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以2017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为2018年至2035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为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具体包括主城区和左脚舞山城,总规划面积约为17.02km²。其中,主城区位于共和镇大部及左脚舞山城南侧工业组团;左脚舞山城是牟定新城区,位于主城区东侧,与主城区以元双公路分隔。

3、研究范围:根据实际湿地分布及规划需要,在规划范围基础上适当外延,并以水域为核心,将区域内影响湿地生态系统连续性和完整性的用地纳入规划范围,主要将与牟定中心城区紧密联系的河流、水库纳入湿地资源保护规划范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争取至规划期末县城内形成2处县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小区,县城60%以上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近期目标(20182020年);

3、中远期目标(20212035年。

(四)湿地保护布局

根据牟定县城湿地特征、地形地貌、水系特点等,构建“一带一区三园多点”的湿地保护总体布局框架,形成“绿水绕城郭、青山映彩霞、河流纵横交错、库塘星罗棋布、蓝绿空间交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湿地生态格局,为牟定县湿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提供依据。

一带:贯穿牟定县城的龙川河城市湿地景观带;

一区:以黄莲塘、打拱坝、王冲水库、南干道水塘、清波邑村水塘、谷大坝等库塘为主的湿地保护小区;

三园:以龙川河、彝和园葫芦海、冬青水库为主建设的湿地公园。

(五)湿地保护体系规划

按照《湿地公约》对重要湿地的划分标准及使用准则,根据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程度,构建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和其他区域相结合的湿地保护体系,争取规划期末全县形成3处县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小区,保护湿地面积124.25hm2(其中,新增保护湿地面积34.91hm2),全县湿地保护率达到60%

(五)湿地恢复体系规划

根据牟定县湿地类型及湿地现状,规划从水体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植被恢复、湿地景观恢复等4个方面进行湿地恢复。

(六)湿地可持续利用规划

通过实施清洁种植、生态养殖及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从而降低湿地资源的污染。

(七)投资估算

经估算,牟定县湿地保护总体规划总投资4.3028亿元。其中,工程费用4.02亿元,包括湿地保护工程3.73亿元,湿地恢复工程0.22亿元,能力建设0.07亿元;其它费用0.08亿元;预备费0.21亿元。根据建设期估算,前期投资1.29亿元,后期投资2.87亿元

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2、《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3、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整个项目建设提出异议。

                    

公示组织单位盖章

                        20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