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政发〔2020〕31号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2020年
“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抓好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牟定县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十大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届九次、州委九届七次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是融入和服务州委“1133”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有力措施,是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的制度性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十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 赖有常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 刘 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王良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毛德勇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翠萍 副县长
王 炜 副县长
姚 珂 副县长
刘 坤 副县长
成 员: 王 华 县政府办主任
魏朝凡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建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邵 祥 县政府办副主任
姚旭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光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卓思林 县财政局局长
代银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彭兴良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杨金宏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丁开益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三灵 县民政局局长
刘兆枝 县司法局局长
王玉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晓宏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
艾元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晓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承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诚 县水务局局长
代 金 县林草局局长
杨成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姚云锡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易连栋 县扶贫办主任
杨万发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徐继海 县应急局局长
王 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惠 县统计局局长
陆绍成 县医保局局长
汪艳霞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黄 飞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普 华 县供销社主任
毕应安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吴晓峰 国家统计局牟定调查队队长
刘有军 县税务局局长
黑先勇 人民银行牟定县支行副行长
汪应华 县烟草公司总经理
吕 刚 云南电网公司牟定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督查督办等事项;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各位副主任兼任,负责按照分工要求协调处理好有关专项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十大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涉及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专项行动的精准性、针对性、行动性、有效性、创新性和制度性,把“十大专项行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定信心、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细化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逐项明确具体任务、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履行好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各专项行动方案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压实责任,严督实查。要进一步完善专题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专项行动推进中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专题会议由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按月召集本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召开,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按季召集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召开,重点研究解决“十大专项行动”推进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专题会议难以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集有关县级部门召开。各责任部门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适时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将由县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附件:1.牟定县抓“双创”稳就业专项行动方案
2.牟定县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方案
3.牟定县挖潜力促销费专项行动方案
4.牟定县稳金融强实体专项行动方案
5.牟定县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方案
6.牟定县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方案
7.牟定县加快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8.牟定县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
9.牟定县“四加大”强保障专项行动方案
10.牟定县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