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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日期:2023年05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州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4月20日,按规定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举行关于举行《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3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举行《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二)听证会召开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17:30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副局长金秀琼主持本次听证会,决策听证发言人由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副局长钟锡彪担任,听证会记录员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邀请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王亚兴作为听证会监察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了代表11名,其中政协委员1名、人大代表1名,乡(镇)代表4名,部门代表5名。会议实到代表11名。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就参会人情况及权利、义务及会议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二)决策听证发言人就《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作了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

(三)参会听证代表对《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发表了意见和提问,决策发言人回答了提问;

(四)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对本次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签名。

(五)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合法性进行了发言。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12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议明确农村污水收费标准,可参照《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牟定县集镇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的复函》(牟发改价格〔2023〕5号)执行。

(二)建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工作,县财政给予乡镇一定财政资金保障和支持。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已对《牟定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待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印发试行。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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