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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3年05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牟定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决定举行《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3年6月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设20名听证代表,人员构成具体如下: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利害关系人代表3名;

2、群众代表2名;

3、县人大、县政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和镇人民政府各1名;

(二)听证人及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1、听证人由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对人代表和旁听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通过初审后确定;自愿报名不足时,由我局委托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3、利益相关方代表,由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县人大、县政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和镇人民政府的听证代表由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4、听证会代表正式产生后,将公告参加人员名单。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持本人身份证到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报名或者采用信函、传真。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报名地址:牟定县中清路5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信函寄至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5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8-5211523;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止。

(二)报名要求

1、牟定县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且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牟定县辖区内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持合法有效的工程建设从业证书,男女不限);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群体意见;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代表产生后,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等信息)。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3年6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牟定县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和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绍明 13388782510

特此公告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上一条: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下一条: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牟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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