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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牟定县审计局关于李晓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牟审社报〔2019〕1号)及《牟定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李晓宏同志任牟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期间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报告》(牟审社〔2019〕1号)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落实责任,逐项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理应缴财政存量资金810469.22元
根据《牟定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李晓宏同志任牟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期间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报告》(牟审社〔2019〕1号),我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上缴县财政8100469.22元。
(二)应列未列固定资产4170.00元
2016年9月14号凭证,购买DELL台式电脑一台4170元,未列入固定资产,我单位于2019年3月31日第12号凭证补记了固定资产。
(三)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完善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一律不得报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三条审计建议,我单位全部接受采纳,并认真进行了整改。切实做到问题逐项整改、建议逐条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审计整改任务的落实,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注重加强对财务人员多方面的培训,提升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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