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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 54 号)

日期:2019年12月29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9月20日,对牟定县水务局实施的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由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2017年2月6日,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选定6家施工单位及1家监理单位:一标由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1 750 386.67元;二标由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3 358 003.79元;三标由大理州四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标价2 898 802.02元;四标由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3 002 109.91元;五标由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中标价2 408 858.83元;六标由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标价2 623 450.84元;监理标由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 319 303.54元。新增施工一、二、三、四、五标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新增施工一标由楚雄德馨建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同价 323 325.03 元;新增施工二标由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承建,合同价289 236.28元;新增施工三标由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同价380 862.50元;新增施工四标由云南尚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同价396 410.18 元;新增施工五标由宣威市云鑫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338 152.73 元。

2017年2月20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7月20日全面完工。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自行结算,一标结算价1 693 321.94 元;二标结算价3 999 596.43元;三标结算价2 696 149.1元;四标结算价3 308 741.78元;五标结算价2 474 295.52 元;六标结算价2 843 390.58元;新增一标结算价284 964.67元;新增二标结算价247 694.64元;新增三标结算价337 339.75元;新增四标结算价342 471.21元;新增五标结算价291 837.77元。工程价款采用《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进行结算。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一至六标已完成竣工验收,新增施工一、二、三、四、五标无验收评定表及验收日期。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达到招投标条件的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未达到招投标条件的标段采用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与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经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农〔2016〕71号文批复《楚雄州牟定县安乐乡集镇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014.67万元。

(三)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资金来源合计 22 486 0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 740 000元(牟财建〔2016〕50号),省级补助资金8 740 000元(牟财建〔2016〕89号),州级补助资金4 206 000元(牟财建〔2016〕53号1 625 800元,牟财建〔2016〕147号2 580 200元),县级财政存量资金800 000元(牟财预〔2017〕171号)。

2.资金收入及到位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到位资金合计22 486 0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 740 000元,省级补助资金8 740 000元,州级补助资金4 206 000元,县级财政存量资金 800 000元。

3.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19年5月31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支出合计 17 753 876.49元,其中:建安工程支出合计16 663 626.53元(一标1 523 989.74元,二标3 599 636.79元,三标2 426 533.98元,四标2 891 455.95元,五标2 226 865.91元,六标2 559 051.52元,新增一标270 716.44元,新增二标235 309.91元,新增三标 320 472.76元,新增四标325 347.65元,新增五标277 245.88元,管道打压及供水7 000元;待摊投资支出合计1 090 249.96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14 700元,监理费287 373元,招标代理费20 0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68 176.96元(业务接待费23 242.6元,办公费12 561.36元,工资32 400元,差旅费144 909元,车辆燃料及维修费36 385元,低值易耗品2 445元,家具用具16 234元)。

4.结存资金4 732 123.51元。

5.应付账款1 502 580.95 元,其中:应付工程款 1 470 650.41元(一标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5 431.17元,二标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1 599.27元,三标大理州四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2 044.26元,四标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9 957.12元,五标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88 865.11元,六标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3 964.51元,新增一标楚雄德馨建业有限公司14 248.23元,新增二标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7 549.3元,新增三标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16 866.99元,新增四标云南尚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 288.13元,新增五标宣威市云鑫建设有限公司7 836.32元);应付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31 930.54元。

6.资金结余3 229 542.56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审计之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投资完成合计19 237 570.44元,其中:建安工程完成投资18 134 276.94元(一标1 689 420.91元,二标 3 911 236.06元,三标2 618 578.24元,四标3 201 413.07元,五标2 415 731.02元,六标2 803 016.03元,新增一标284 964.67元,新增二标242 859.21元,新增三标337 339.75元,新增四标 337 635.78元,新增五标285 082.20元,管道打压及供水7 000元);待摊投资支出合计1 103 293.5元,其中:勘察设计费514 700元,监理费319 303.54元,招标代理费20 0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 249 289.96元(业务接待费23 242.6元,办公费12 561.36元,工资32 400元,差旅费126 022元,车辆燃料及维修费36 385元,低值易耗品2 445元,家具用具16 234元)。

(五)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截至审计之日,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应付账款1 502 580.95 元,其中:

应付工程款1 470 650.41元(一标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5 431.17元,二标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1 599.27元,三标大理州四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2 044.26元,四标云南易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9 957.12元,五标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88 865.11元,六标云南永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3 964.51元,新增一标楚雄德馨建业有限公司14 248.23元,新增二标云南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7 549.3元,新增三标牟定散花建安有限责任公司16 866.99元,新增四标云南尚泓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 288.13元,新增五标宣威市云鑫建设有限公司7 836.32元);应付待摊费用31 930.54元(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 )。

经审计查看合同及相关资料,上述应付款项均属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内,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六)审计总体评价

牟定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中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和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392 526.45元。

(二)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3 229 542.56 元。

(三)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 88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处理情况:

(一)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392 526.45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二)对项目实施结束,资金结余3 229 542.56 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将项目结余资金3 229 542.56 元上缴县财政。

(三)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 887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水务局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 887元上缴县财政,并将相关凭证送我局备查。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及业务接待费。

(二)建议牟定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应付款项。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验收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水务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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