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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交通运输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一)

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对网约车公司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24日,牟定县某网约车驾驶员吴*驾驶网约车在昆楚大高速K134+439m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网约车公司驾驶员吴*疲劳驾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网约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办理结果】

该网约车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该案件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执法文书完备规范,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裁量基准运用得当,行政处罚适当,执法程序合法,通过此次处罚,对辖区内其他道路运输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自检自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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