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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五力”齐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作者:易凯春   来源:    点击:[]

近年来,牟定县坚持“一把手”带头,示范带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百姓“告官”能“见官”,有效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8年保持100%。

率先垂范,激发强劲“动力”。修订完善《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把“县人民政府作为被诉机关,县长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1次”作为硬性要求写入文件,并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等5种情形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县长先后6次带头出庭应诉,示范推动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消极应付向主动出庭转变,形成了“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出声出解”的良好局面。

健全机制,释放制度“活力”。结合《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修订,明确出庭应诉责任主体、案件范围和工作机制等事项,对庭前会商、庭中“发声”、庭后总结进行制度化安排,促进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入了解案情,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推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

观摩培训,修炼自身“内力”。定期组织旁听活动,把庭审现场变为“学法课堂”,让行政机关负责人“零距离”观摩庭审,直观全面了解行政案件庭审程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等相关知识,切身感受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应诉能力和技巧,全县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府院联动”机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抓前端、治未病”,推进诉源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按季度召开“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收结案、生效裁判执行等情况,研究制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对策,提升应诉工作质效。2023年以来,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13件。

督察考评,提升应诉“效力”。有效利用督察、述法、考核、约谈等手段,压紧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督察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以及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靠后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牟定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州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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