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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答复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

尊敬的普光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各住宿小区加装充电桩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2019年以来,我县先后在县城5个区域建成公共充电桩30个51枪,功率共计1323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9个、9枪,交流桩总功率63千瓦,直流充电桩21个、42枪,直流桩总功率1260千瓦。以上公共充电桩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始终保持安全平稳运行,有效地服务了县域内新能源汽车(电瓶车)的充电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新能源设施(公共充电桩)需求的日益增加,2022年6月,我县又规划上报了辐射全县七乡镇的新能源汽车(电瓶车)公共充电桩6处约20桩30枪,待省州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下达资金后即可开展建设。同时,根据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我县美丽县城建设的总体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已将县城各住宿小区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县城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今后电力接入系统具备、建设场地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等因素成熟的条件下,逐步开展县城各住宿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切实为个小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公众民生事业的关心,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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