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其他信息 >> 正文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2023年7月2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对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作出了明确,目的在于简化林木采伐手续,方便群众办理林木采伐。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林草主管部门对《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相关要求,牟定县林草局结合全县林木采伐实际,依据《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对林木采伐作出相应的要求。

二、采伐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且皆伐面积不超过0.2公顷的,取消伐区调查设计,精简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二是规定了办理流程: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且皆伐面积不超过0.2公顷的,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办理:1.申请人提供与原件相符的身份证、林权证复印件向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填报《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申请表》;2.签署《采伐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书》承诺所申请采伐的林木权属明晰、四至界限清楚无纠纷、遵守采伐技术规程、依法进行伐后更新以及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3.乡镇林草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确认采伐位置、蓄积,做出采伐位置面矢量文件并出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确认书》;4.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复印上述材料向县林草局申报后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三是对林地林木采伐的线管要求,严禁拆分,若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将同一林权宗地的林木拆分为多个不超过15立方米蓄积而进行采伐申请的,不适用于该承诺制审批规定。若出现上述情况的,林草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记录并限制其林木采伐蓄积和面积。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让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和群众更准确地掌握政策,在文件附件中原文转发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提供了《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申请表》《采伐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书》《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确认书》样表和林木采伐APP(安卓)二维码,方便乡镇管理和群众办理采伐业务。

上一条: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举报方式
下一条:林木采伐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