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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

日期:2024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97号)要求,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71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563万元(其中部分重要分配:因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125万元、雨露计划规模112万元、小额信贷规模229万元、支出进度及审计问题整改754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9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3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78万元。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了初步安排建议,同时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审定。根据会议审定意见进行了优化调整修改完善,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71万元具体安排是:产业发展项目13个计划安排资金2949万元,占总资金的67.5%;巩固提升“三保障”项目1个计划安排资金112万元,占总资金的2.5%;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计划安排资金1310万元,占总资金30%。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牟定县财政局以《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请示》(牟乡振字〔2024〕4号)请示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以《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巩固振兴组发〔2024〕3号)批复同意,该资金以《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24〕9号)安排下达437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巩固提升“三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牟定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10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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